江西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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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指為保障職工及其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給予職工生活費的'補償。分明補和暗補兩種形式。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江西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江西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

(一)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階技師和技師350元,高階工以一18下(含高階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四)在按以上標準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