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參保人員異地醫療費用報銷,進一步提高醫療費用報銷工作效率,從2016年7月1日起,市醫保處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療費用報銷由報結制改為受理制報銷模式,即醫療費用不再現場報銷,參保人不需在現場等待,報銷時參保人按規定提交報銷資料即可,市醫保處稽核資料後登記,報銷費用自資料受理日起1個月內劃入參保人提供的銀行賬號。
2016年關於株洲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受理制報銷流程告示
一、醫療費用報銷提交資料
1、市外轉診轉院費用報銷
本人《醫保手冊》、發票原件、詳細費用總清單、出院證明、《轉診轉院審批表》、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參保者本人開戶的華融湘江銀行株洲分行存摺原件及影印件。
2、外地探親住院費用報銷
本人《醫保手冊》、發票原件、詳細費用總清單、出院證明、病歷影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被探親方戶口影印件、單位或社群出具的探親關係證明、參保者本人開戶的`華融湘江銀行株洲分行存摺原件及影印件。
3、外地出差住院費用報銷
本人《醫保手冊》、發票原件、詳細費用總清單、出院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單位出差證明、病歷影印件、參保者本人開戶的華融湘江銀行株洲分行存摺原件及影印件。
4、異地安置人員住院費用報銷
本人《醫保手冊》、發票原件、詳細費用總清單、出院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病歷影印件、參保者本人開戶的華融湘江銀行株洲分行存摺原件及影印件。
5、異地安置人員特殊門診費用報銷
本人《醫保手冊》、發票原件、發票對應的門診詳細費用清單、特殊門診病歷、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參保者本人開戶的華融湘江銀行株洲分行存摺原件及影印件。
二、資料受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
三、注意事項
1、參保人需要費用結算單的,在受理日起15個工作日後執資料登記表到市醫保處結算科前臺領取;
2、參保人如存在商業保險二次報銷等情況的,請先自行復印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