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建築工傷保險新政

學識都 人氣:2.07W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103號)精神,切實解決建築業工傷保險經辦業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在認真落實《關於印發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15〕38號)基礎上,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對優化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經辦服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2017湖北建築工傷保險新政

  關於優化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經辦服務的指導意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103號)精神,切實解決建築業工傷保險經辦業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在認真落實《關於印發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15〕38號)基礎上,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對優化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經辦服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突出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思路。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創新工作方式,切實解決建築業按專案參保中參保登記、工傷認定和鑑定、待遇給付等存在的突出問題,補齊工作短板,擴充套件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覆蓋面。

(二)加強部門協作,優化辦事流程。要建立與住建、稅務等相關部門常態化的'工作協作機制,逐步實現業務經辦“一站式”服務模式,減少資料流轉,縮短經辦時限,提高經辦效率。

(三)堅持以人為本,實行精準服務。要為參保服務物件提供高效、便捷、人性化、個性化的經辦服務,借力網際網路+,依託金保工程,推動業務經辦管理的創新發展,提高經辦服務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參保流程,實行“一站式”服務。要依託政府行政服務綜合大廳,開設建築業專案參保經辦視窗,與住建、稅務等相關部門協同服務,實現參保登記、繳費、開工手續一站式辦理,減少參保單位在多個部門來回辦理的時間。參保單位的足額繳費票據可直接作為參保證明辦理相關手續;工程中標通知書可代替工程合同書。使參保登記辦理時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15日縮短為1日。

(二)優化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待遇支付流程,縮短經辦時限。要開闢綠色通道,實行“快認快結”,對工傷醫療費用少(2000元內)且無傷殘等級的“小工傷”,可通過簡易程式處理;對事實清楚、無爭議案件按《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將工傷認定時限由法定60日縮短為15日;對行動不便臥床不起的工傷患者,應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推行工傷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傷保險一次性傷殘待遇和長期待遇申領支付實行一站式辦理,及時足額支付到位。

(三)堅持問題導向,解決實名登記難的問題。對經辦機構動態實名制管理難的問題,要實行個性化服務。對專案較小,條件較差的施工單位,應建立參保實名登記臺帳管理,以QQ群、微信群、電子郵件等形式,建立24小時網上申報工作機制;專案較大,條件較好的施工單位,申報參保人數時,應建立攝像頭、考勤指紋、身份證刷卡等工具,協助認證服務;鼓勵工作創新,積極探索生物特徵識別的身份認證系統開發與運用,提高認證的準確性。

(四)創新宣傳舉措,為建築業按專案參保創造條件。各級經辦機構為建築業按專案參保主要做好“四個一”服務:向專案負責人送上一份工傷保險參保政策,宣傳參保的權利和義務;向參保人員送一份工傷知識宣傳單,增強參保人員的維權意識;對企業經辦人員組織一次業務培訓,熟悉業務辦理,提高辦事效率;協助每個施工專案工地建立一塊工傷保險公示宣傳專欄,及時公示參保情況,提高建築業職工的知曉率。

三、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州經辦機構要將優化服務流程、縮短辦事時限擺到突出位置,並將本指導意見轉發所屬經辦機構,抓好工作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查詢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業務經辦流程中存在的不足,找準癥結,結合實際,儘快整改,不斷推進。

(二)建立聯動機制。緊緊依靠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領導小組,解決跨部門、跨領域的有關問題,主動作為、密切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三)不斷總結完善。優化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服務流程工作明年年底進行總結。各經辦機構在試行中結合本地實際,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總結完善,推進工作流程進一步優化。

  湖北省醫療保險管理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