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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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201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標準

2015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標準規定

8月1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釋出訊息,根據自治區政府的.有關規定,我區確定2015年度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標準。

據介紹,2014年度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標準為119元,各地可按照119元/月的標準計發201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自行調整基礎養老金的市、縣(區),可以按照本地區上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標準發放喪葬補貼。

記者瞭解到,按照相關規定,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可按死亡上年度自治區城鄉居民月人均養老金標準向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12個月的喪葬補貼。但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地方建造墳墓、埋葬遺體的,不享受喪葬補貼。各地可按照119元/月的標準計發2015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喪葬補貼,即一次性支付1428元。

在申報稽核程式方面,參保人死亡後,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村或社群進行申報,經鄉鎮或街道社群稽核,報經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後,一次性支付其喪葬補貼費,並終止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