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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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高溫補貼可謂一個既降溫又暖心的關懷。你知道自己的高溫補貼有多少嗎?如下為2017年北京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歡迎閱讀!

2017年北京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

  2017年北京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

2017年北京高溫補貼標準如下:

1、室外高溫作業人員:180元/月;

2、室內高溫作業人員:120元/月。

注意:高溫補貼不得以發放物品代替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並且不能以降溫物品替代高溫補貼。所以,國家法律是明令禁止以實物代替高溫補貼的發放的,高溫補貼必須以現金髮放,且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另外,用人單位的高溫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企業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員工可向所屬地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北京市安監局要求,各用人單位要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腦血管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同時,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儘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勞動者出現中暑症狀時,應當立即採取救助措施,迅速脫離高溫環境,採取必要的對症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017年北京高溫費發放標準

1、高溫補貼發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補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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