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獎懲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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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績效考核獎懲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精選6篇)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1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式與許可權: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3、獎罰許可權: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許可權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許可權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許可權;如超出許可權,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許可權;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許可權。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許可權,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許可權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月彙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

4)月考勤彙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並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並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年彙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並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後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

9)年度彙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週期。

11)年度彙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曠工20分/天;

4)並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准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7)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8)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工作時間吃東西;

15)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裝置者;

19)隨地吐痰,隨手亂扔菸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上班時間看書報雜誌,收聽(看)廣播、錄影、電視者,

21)前廳、後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下班後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將閒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上班睡覺;

4)損壞制服;

5)在公共場所、食品製作場所或禁止吸菸區域吸菸;

6)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擅自張貼、塗改通告、檔案;

9)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20—50分處罰:

1)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娶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裝置、器材等私藏;

5)未經批准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鬥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鬥毆之當事人;

7)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裝置、設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2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通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3、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4、通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四、績效考核原則:

1、基本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公平。

2、以崗位職責為主要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資料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通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五、績效考核物件

1、公司部門經理級、主管級、普通級管理幹部。

2、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2.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2連續出勤不滿三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員工。

六、績效考核週期:月度考核

具體地說: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月度考核時間為:下個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七、考核責任

1、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設計被考核物件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標、目標值、評分標準,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2、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八、績效考核流程

1、設定績效考核指標

1.1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擬定下屬每位員工績效考核目標。其考核的內容是每個崗位,每個人最主要的且必須完成的工作

1.2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1.3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績效考核與評估:

(1)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後按分數排序並根據“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於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並完全無投訴的。

(4)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

(5)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洩露公司商業祕密或財務祕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訴的。

(6)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並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3、績效考核操作程式:

(1)、考核物件先自評,目的是讓所有被考核人積極參與到績效考核中來,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自我評定自己當月工作得失,然後發給直接上級複評

(2)、上級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並對考核績效定義最後評定,然後彙總部門考核傳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經理績效考核複評,然後彙總當月所有被考核人績效工資,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交由財務,原件為財務工資核算依據,印復件為行政人事存檔。

4、績效面談:

(1)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專員督導實施、跟蹤落實,並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九、績效工資基數等級:

(1)部門正副經理:800元

(2)部門主管:700元

(3)普通員工:600元

績效定義為1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20%發放;績效定義為2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00%發放;績效定義為3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80%發放;績效定義為4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50%發放。

十、績效工資發放

管理人員的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固定工資發放。

十一、績效考核申(投)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1)、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行政人事提出書面申訴,由行政人事專員進行調查協調,行政人事專員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並正式書面回覆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3

一般情況下對車間工人的考核方式有以下三種:

1、目標考核:設定產量或產出、消耗、質量合格率等指標。

2、行為考核:車間制定統一的工藝引數控制標準、裝置操作標準、安全規程紀律、現場5S等等;每項根據重要程度和價值大小,進行賦分或賦予經濟獎懲額度標準。公司、車間、班組根據要求對各工段、班組進行巡檢,現場考核,考核落實到人。

3、單項考核:比如小改小革,成本節約獎,創新建議獎;提高短板或車間關注的單專案標,不同的企業遇到不同的情況可靈活處理:

a、如果車間員工的薪酬為計件制,那麼可以採用“行為考核+單項考核”的模式,並考慮將消耗指標納入進來。

b、能量化到個人的,指標考核+行為考核+單項激勵。

c、不能量化到個人的,車間、班組用目標考核,與薪酬總量掛鉤,車間工人採用“行為考核+單項考核”。

另外除了對車間工人考核外,車間管理人員的考核也非常重要,車間管理者,即對效益負責,也對車間的各項管理成效負責。薪酬與整個車間的績效目標掛鉤。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4

一、目的

(一)為確保全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順利實現,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激勵各級領導幹部和員工奮發進取,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績效是指基於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控制和消除風險取得的可測量結果。

二、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和人員的考核。

三、考核標準

(一)考核實行記分制,總分為100分,按以下六個要素進行考核記分。被考核部門或崗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項處理。

1、安全目標(20分,扣完為止)

(1)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事故扣20分;

(2)發生較大事故,不得此項分;

(3)發生重傷事故,未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的,扣10分;

(4)發生輕傷事故,未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的,扣5分;

(5)發生安全事故(未傷亡人員),未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查處的,扣2分;隱瞞事故不得此項分。

(6)各種廢棄物未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分類的,扣10分;

(7)未按照公司要求對危險品的使用和儲存的,扣10分。

2、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10分,扣完為止)

(1)按規定的頻次和專案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並按要求上報,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2)發現隱患無複查扣2分;

(3)發現“三違”現象,未及時查處扣2分;無工作計劃扣5分,有計劃未實施扣5分;有一項工作未完成扣5分。

(4)對上級下達的隱患整改專案,落實“五定”責任制,按計劃完成治理,滿分3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5)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制定可靠的監控措施和應急方案,滿分3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3、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10分,扣完為止)

(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得分;

(2)制度、操作規程未上牆的,扣2分;

(3)安全管理制度缺一項扣2分;

(4)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考核獎罰一次不得此項分;

(5)安全考核未佔績效獎金總額40%以上扣5分;

(6)缺一次會議扣2分;

(7)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未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或未處理的,扣5分;

(8)發現一次未召開班前班後交底不得此項分。

4、事故應急和保障

(1)未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評估扣2分;

(2)無整改及預防措施扣10分;

(3)安全生產個人防護、防護設施、消防器材等違規使用一例扣2分;

(4)無重大事故或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不得分;

(5)公司關注的危險源無安全控制措施扣5分;

(6)無安全檔案扣4分,缺一項扣2分;

(7)未安裝氣體檢測系統的,扣10分;

(8)未開展隱患排查或專項整治不得此項分;

(9)開展的不認真,隱患整改的不徹底扣5分。

5、安全宣傳教育培訓(10分,扣完為止)

(1)發現未對新員工、轉崗人員、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或現場教育扣5分;

(2)對每季度員工一次安全教育缺失的,一次扣2分;

(3)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一人無證扣3分;

(4)未開展安全活動的扣5分;

(5)未開展《安全生產法》宣傳活動,不得此項分;

(6)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的扣5分;

(7)特種從業人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不得此項分,發現一例特種從業人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持《國家特種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上崗扣2分。

6、勞動保護

(1)臺帳每缺一項扣3分,有一項達不到要求,扣3分,發現使用童工不得此項分;

(2)未按公司有關規定佩戴勞保用品不得此項分。

7、現場(作業)安全管理(10分)

(1)嚴格執行危險作業許可制度,作業前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2)作業現場警示標識符合要求,配備了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具)及消防設施與器材,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安全紀律、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5S”要求,滿分4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4)嚴格進行檢修作業前的安全條件確認及作業完成後的安全驗收,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滿分3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8、職業衛生管理(10分)

(1)做好清潔文明生產,嚴防危化品對人體的傷害,保證崗位職業有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100%,滿分2分。1項不符合扣0.5分,扣完為止;

(2)按要求(組織)參加職業性健康檢查,滿分1分。1項不符合扣0.5分,扣完為止;

(3)按要求對職業衛生設施進行定期檢查,落實專人維護保養,滿分2分。1項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

9、事故查處考核與獎懲

(1)生產安全事故未在24小時內報告人力資源部及公司安全員不得此項分;

(2)主要領導未參加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一次扣2分;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對責任人員未進行處分扣5分;

(4)未向員工公佈事故處理結果扣2分;

(5)隱瞞事故1起,不得此項分;

(6)無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獎罰制度扣3分,有制度未執行扣2分。

10、增分條件

(1)風險高、管理難度大的區域可增加1~2分;

(2)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並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經公司確認,加1~5分。

(3)本公司建立兩級安全績效考核機構,即公司級和區域級。

(4)各區域安全績效考核機構:組長:部門經理副組長:分管區域主管、安全員、班組長其職責為:

A、按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區域安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B、對本區域各級組織和人員進行安全績效考核;

C、將安全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績效獎金和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依據。

11、公司級安全績效考核機構:組長:運營經理副組長:裝置經理成員:財務經理、生產經理、質量技術經理、行政經理、公司安全員其職責為:

A、對各部門進行安全績效考核;

B、將安全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績效獎金和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依據。

12、安全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A、月度考核:通過日檢和周檢,對各級人員的安全績效進行評價,目的在於促進各級人員自我管理;

B、季度考核:每季度末,對各級組織和人員該季度的安全績效進行考評;

C、年度考核:每年底,對各級組織和人員全年的安全績效進行總體考評。

D、在季度考核時,月度考核情況應占50%,即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總分分別折為50分,計算該季度實際得分;年度考核時,各季度考核情況各佔20%,綜合評定佔20%,計算年度實際得分。

E、按考核得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等級優秀(一級)良好(二級)合格(三級)基本合格(四級)不合格(五級)考核得分(分)95以上90~9570~8060~7060以下

13、由各級考核組織將考核得出的結果,交運營經理審批後,進行獎懲處理。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5

為客觀、公正、公平、實事求是評價員工績效,特制定以下績效考核評估表:

員工姓名所在崗位

所在部門評估區間年月∽年月

評價尺度及分數優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較差(4分)極差(2分)

評估專案標準與要求評分權重

自我評分直屬評分經理評分總經理評分本欄平均分

工作業績

1、工作目標達成性。(人均產能目標、管理目標)

2、生產安全管理效果。(人/物/機/環/法的安全狀態)

3、相關技術/品質的控制或改良。

4、團隊的穩定性,工作運轉順暢,屬下人員紀律性。

5、6S管理、ISO執行情況、制度落實狀況。

工作技能

1、業務知識技能、管理決策的能力。

2、組織與領導的能力。

3、溝通與協調的能力。

4、開拓與創新的能力。

5、執行與貫徹的能力。

工作素質

1、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

2、工作努力,份內工作非常完善。

3、責任心強,能自動自發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職業道德與操守,注重個人舉止,維護公司形象。

5、工作的責任感與對公司的奉獻精神。

工作態度

1、服從工作安排,勤勉、誠懇;

2、團結協作,團隊意識;

3、守時守規,務實、主動、積極;

4、不浪費時間,不畏勞苦,無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樂觀、進取。

考評人簽名本人:直屬:經理:總經理:

評估得分工作業績平均分×4+工作技能平均分×2+工作素質×2+工作態度×2=分

出勤及獎懲

Ⅰ、出勤:遲到、早退次×0.5+曠工天×4+事假天×0.5+病假天×0.2=分

Ⅱ、處罰:罰款/警告次×1+小過次×3+大過次×9=分

Ⅲ、獎勵:表揚次×1+小功次×3+大功次×9=分

總分評估得分分—Ⅰ分—Ⅱ分+Ⅲ分=分

級別劃分A級(超過標準或達標/優秀或良好):90~100分;

B級(基本達到標準要求/一般):80~89分;

C級(接近標準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70~79分;

D級(遠低於要求標準/差、需改進):69分以下。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6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

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形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責任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能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特別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建議。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情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稽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情況,將考核情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通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並跟蹤改進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必須進行說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稽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可以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符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