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鄭州居住證補辦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材料;
2、公安派出所稽核;
3、縣級公安機關稽核;
4、製作居住證;
5、發放居住證。
辦理條件
因遺失、損壞補辦居住證的,應當按照居住證受理程式,重新申請領取居住證。
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居住地址、就業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工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等
注意:居住證遺失、損毀的,應先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憑銀行掛失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補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掛失手續的,可以通過銀行客服電話等渠道辦理口頭掛失手續。
辦理地點
金水路分局
電話:0371—66215110
柳林分局
電話:0371—86250330
豐產路分局
電話:0371-86250271
辦理時限
居住證自申辦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辦理費用
對流動人口因遺失、損壞而補領居住證的,按每證15元收取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