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區B類保障家庭租金標準

學識都 人氣:2.02W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區B類保障家庭租金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區B類保障家庭租金標準

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區B類保障家庭租金標準

租金標準為23.5元/㎡,公租房地址:福州市倉山高旺路2號。

實際租金計算方法

B類保障物件,其租金標準按市場平均租金的'60%確定;

B類保障物件家庭實際承擔租金=公租房B類市場租金標準×公租房建築面積×60%。

B類保障物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福州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單身家庭年收入低於上年度福州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幾類人員可以提出申請:

①具有本市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

②在本市城區務工且在本市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含)職稱或技師以上(含)職業資格的技能型人員,且在本市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

B型保障物件的單身人員須年滿30週歲。

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社會租賃住房:

申請之日前5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房產登記機構交易登記時間為準;

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

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