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本級公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學識都 人氣:1.02W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北海市市本級公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北海市市本級公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區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一套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賃住房貨幣補貼:(A類)

1.申請人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且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實際居住生活;

2.屬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或者申請人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13800元、人均財產低於82800元的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4.申請人家庭成員無擁有汽車。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一套公共租賃住房:(B類)

1.申請人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且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實際居住生活;

2.申請人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44118元、人均財產低於147060元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可以申請一套公共租賃住房:(C類)

1.具有本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者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實際居住生活並取得本市居住證

2.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以畢業證書為準);

3.申請人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的(其中:由本市用人單位統一申請的,無需提供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個人單獨申請的,需提供個人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以上(含1年)的證明);靈活就業的,在本市繳納稅款(免稅的可視同繳納)或者社會保險費累計達到1年以上(含1年);

4.申請人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單身大中專畢業生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上面規定條件,且其父母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成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不受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的.限制。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在本市區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含本市農民工),可以申請一套公共租賃住房:(D類)

1.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實際居住1年以上(含1年),並具有本市居住證(本市農民工具有本市戶口);

2.申請人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且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含1年);靈活就業的,在本市繳納稅款(免稅的可視同繳納)或者社會保險費累計達到1年以上(含1年);

3.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區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雖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成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4.申請人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44118元、人均財產低於147060元的家庭;

以上A、B、C、D類情形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以家庭為基本申請單位,主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需要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應當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的單親家庭,或年齡在25週歲以上(含25週歲)單身人員視作一戶申請家庭。孤兒年滿18歲後,可獨立申請;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可獨立申請;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申請的,不受年齡限制。

(五)各產業園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和配租方案由投資建設單位自行制定,優先解決本轄區或本單位的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問題;由申請人向建設單位提交租賃申請,建設單位負責稽核、分配和管理。

二、享受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屬於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難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A類),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亦可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在輪候期間內可享受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標準,即在人均住房保障建築面積15平方米標準內,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8元補貼;屬低收入保障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