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出爐,7月1日起施行。
全省分為三類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
鄭州市的最低工資可以達到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
河南商報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 省政府下發《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和《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全省分為三類行政區域:
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5元;
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
按規定,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近5年上調4次
最低工資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和政府檔案,經過記者不完全統計,從2011年9月份開始,近5年時間,我省的最低工資上調4次。
2011年9月30日,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當時的800元、700元、600元分別調整為1080元、950元、820元;
2013年1月4日,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240元、1100元、960元;
上次調整是在2014年6月30日,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400元、1250元、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