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學院2017年畢業設計規範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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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學院2017年畢業設計規範與流程

畢業設計(論文)是本科教學培養計劃的最後一個重要環節。搞好畢業設計(論文)對培養學生的綜合運用知識能力、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的規範管理,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範如下:

一、加強畢業設計工作領導,成立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完善工作職責。

1、畢業設計工作組

組長:趙磊 副組長:宋吉江、劉東鋒

成員: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各系主任、副主任及教學科、學生科老師

2、工作組工作職責與安排

(1)系主任負責本系老師所承擔課題的審閱、開題答辯、期中檢查、畢業答辯時學生的分組。

(2)教學科負責管理畢業設計管理工作與畢業設計資料的歸檔。組織教師對學生畢業設計問卷調查及統計分析。

(3)學生科負責通知學生選題時間,特別強調:錯過選題時間的學生一律重修;協助完成校外畢業設計申請,校外畢業設計邀請函必須有單位公章;協助指導教師對學生的考勤檢查。

(4)組長、副組長負責對畢業設計工作進行全程質量監控與全面部署。

二、加強時間點控制

1、各系工作時間點

(1)各系於第四周週一上午9:00之前將開題答辯安排交給教學科,於週四下午進行畢業設計開題答辯,於週五下午18:00之前將開題答辯成績交教學科。

(2)各系於第九週週五下午18:00之前完成畢業設計中期檢查工作。

(3)各系於第十五週或十六週週末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注:具體時間地點教學科統一安排),各系必須於答辯前一週確定答辯分組,並報教學科。

2、指導教師工作時間點

(1)學院在第七學期的最後一週開放畢業設計管理系統,同時分配好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的名額,通知指導老師確定畢業設計題目,通知畢業生按時選題。

(2)第八學期第一週週四和週五兩天重新開放畢業設計管理系統,未選題的學生可補選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第一週週五18:00之前完成所有學生的畢業設計選題工作。

(3)指導老師在第八學期第二週週一18:00之前完善畢業設計系統中的題目,確定指導學生的時間和地點,並向學生下發畢業設計任務書。若仍有學生未確定畢業設計題目,第二週週三將為未確定題目學生更換指導老師。

(4)畢業設計題目在開題以後一律不準修改。如果必須要修改題目,題目修改後的畢業設計工作時間必須保證滿15周。

(5)根據各系安排的答辯分組,指導老師於畢業設計答辯前一週完成學生論文的相互評閱工作,於畢業設計答辯後3天內在畢業設計系統內提交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6)補答辯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三、加強畢業設計過程管理

1、畢業設計選題環節

(1)選題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滿足教學基本要求,體現本專業基本的訓練內容,有利於鞏固、深化和擴充學生所學知識,能使學生受到全面的鍛鍊,選題的難度、工作量的大小要適中,題目的確定要經過系(教研室)老師集體討論確定。

關於畢業設計題目:手機APP類的題目,每位指導老師不超過1個;對計科專業的學生,有科研課題的老師原則上要求畢業設計題目與科研課題相結合。

(2)畢業設計選題應以強化訓練和培養學生工程實踐能力為主,堅持一人一題的課題分配原則,畢業設計(論文)題目要儘可能結合實際選題,鼓勵學生結合教師的科研課題進行畢業設計,並註明題目來源。

(3)指導教師在與學生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完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並向學生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在畢業設計管理系統內確定畢業設計指導的時間和地點,同時督促校外參加畢業設計的學生提交校外畢業設計申請。

2、畢業設計開題環節

(1)各系必須認真組織好畢業設計開題工作,校內開題答辯儘可能採用PPT彙報,開題答辯成績按照總成績20%計入畢業設計(論文)總成績。

(2)各系認真組織開題報告環節並評價學生的畢業設計的工作量和工作內容是否滿足本科畢業要求。

(2)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工作辦法和評分標準見附件1。

3、畢業設計中期檢查環節

(1)各系必須認真組織好畢業設計中期檢查工作,督促學生按時提交中期報告,針對畢業設計存在的問題整改。

(2)中期報告成績不計入畢業設計總成績,中期報告通過可正常參加畢業設計答辯,否則中期報告未通過則延期答辯。

(3)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報告見附件2。

4、畢業設計答辯環節

(1)學生論文評閱成績按20%計入畢業設計(論文)總成績,論文評閱成績不及格,取消答辯資格,參加補答辯。

(2)學生平時成績按20%計入畢業設計(論文)總成績,平時成績不及格,取消答辯資格並取消補答辯資格,來年重修畢業設計。

(3)所有畢業生必須參加最終的畢業設計答辯,答辯成績按40%計入畢業設計(論文)總成績。畢業答辯時如有特殊憑假條請假,可參加補答辯。無故缺席畢業設計答辯者,一律取消答辯資格,來年重修畢業設計(論文)。

(4)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辦法和評分標準見附件3。

四、責任與要求

1、對指導老師的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必須由具有講師(或相當於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科研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助教不能獨立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但可以協助指導教師工作。

(2)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應具有實際設計、研究工作的經驗,具有與課題有關範圍內較全面的知識,教風嚴謹、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能夠做到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格要求學生。

(3)畢業設計(論文)題目要儘早落實到位,並及時將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下發給學生,指導學生進行開題報告、調查研究、文獻查閱、方案制定、實驗、上機運算、論文撰寫、答辯等各項工作。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

(4)指導教師每週指導學生不低於四學時,同時做好記錄,填寫畢業設計手冊,加強畢業設計環節的過程管理。按照時間節點檢查進度報告和中期報告。督促學生加強學習並研究畢業設計模版的使用方法,充分發揮模版的`規範作用。

(5)指導教師必須在學生答辯前審查完畢業設計(論文)內容(包括設計說明書、計算資料、實驗報告、圖紙或論文等),並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考核評語。

(6)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時,指導教師應代表學校與有關單位一起,落實好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工作,妥善處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檢查校外畢業設計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參見附件4、5、6)。

(7)教師因故請假,應事先向學生布置好任務或委託他人代為指導。請假超過四周者,必須調整指導教師。第八學期請假四周(含)以上者取消本學期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格。

2、對學生的要求

(1)高度重視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並明確其目的和意義。

(2)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過程中,要尊重教師、團結互助、虛心學習,要勤于思考、勇於創新,按照指導教師的要求,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3)嚴格遵守學校、學院及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4)要嚴格按照《山東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手冊》的要求,認真填寫所規定的內容。

(5)在畢業設計(論文)期間,一般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時,須有醫院證明、或經學院同意。學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計超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1/3以上者,取消答辯資格。

(6)學生必須嚴格按照附件4、5、6規定申請校外畢業設計,並於第三週週五下午18:00之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給各自指導老師,逾期未提交符合要求校外畢業設計申請材料按照開題不通過處理。

五、其它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協商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