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擇業期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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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的證明,“就業報到證”中的姓名須與畢業生身份證中的姓名一致,單位的名稱也必須準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超過擇業期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如何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超過擇業期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如何辦理

超過擇業期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

畢業生改派需在擇業期內辦理,逾期不再辦理改派手續。超過擇業期的畢業生續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或直接到相關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參照豫人才(2006)11號檔案〕。

拓展相關

關於通過人才市場為非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就業提供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事局,鞏義、項城、永城、鄧州、固始縣(市)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了更好地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發揮人才市場在促進畢業生就業中的作用,根據國家人事部人發[1996]5號和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教育委員會、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糧食廳豫人[1999]31號及國家人事部辦公廳國人廳發[2005]14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非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職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就業服務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非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是指通過自學考試、學歷文憑考試、成人教育或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其他型別教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非在職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

二、畢業生通過人才市場在多種所有制企業及事業單位範圍內自主選擇就業。到企業就業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應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由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按有關要求辦理。到事業單位就業的,須在人事、編制部門下達的`編制和增人計劃內辦理。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支援畢業生自主創業。

三、通過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推薦擇業的畢業生,按下列要求辦理:

(一)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學籍檔案和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到學校或戶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推薦表》(簡稱《推薦表》)。

(二)用人單位在《推薦表》上籤署同意意見後,畢業生持《推薦表》和《聘用合同》由省或省轄市人才交流中心稽核鑑證,併為畢業生開具《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介紹信》(簡稱《工作介紹信》)。

(三)畢業生持《工作介紹信》到用人單位報到,並按照用人單位的人事管理辦法辦理有關手續。

(四)畢業生需各級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就業服務的,持《推薦表》可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四、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非在職畢業生擇業和錄(聘)用,可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五、除有特殊規定的國有單位外,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並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畢業生到崗後,享受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見習、轉正、定職、工資、工齡計算等執行國家關於同等學歷人員的規定,並按照用人單位所在地有關規定申報落戶。

七、《推薦表》、《工作介紹信》由省人事廳統一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