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分為實卡身份證和電子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身份證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領居民身份證
本市居民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居民,可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具體申領事項:
(一)受理部門:申領人户口所在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二)辦理要求: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
1、户口簿;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三)收費標準:免費。換領居民身份證
換領居民身份證
本市居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
(一)因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變更的.;
(二)居民身份證證件損壞的;
(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
具體換領事項:
(一)受理部門:符合上述第(一)項條件的,由户口所在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符合第(二)、(三)項條件的,由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受理。
(二)辦理要求。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
1、户口簿(如屬有效期滿換領的不需提供);
2、原居民身份證;
3、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屬有效期滿換證的應在其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前二個月辦理換證手續。
(三)收費標準。經國家財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證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居民身份證證件損壞的需繳納工本費40元。補領居民身份證
補領居民身份證
本市居民遺失居民身份證的,應當申請補領新證。
具體補領事項:
(一)受理部門:由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受理。
(二)辦理要求: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
1、户口簿;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補領新證後,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