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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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創建於2002年4月,原名為廣西民族學院相思湖學院,2004年2月,經教育部批准,成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2006年3月,教育部同意廣西民族學院相思湖學院更名為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以下是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歡迎各位家長以及考生們參考填報志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範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本學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上級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學校代碼為:13640。第三條

我院全日制本科招收對象是:參加2017年6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在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完成學業且成績合格的學生,可獲得由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頒發的國家統一印製並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我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學院領導和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院領導擔任。

第七條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員由各部門抽調,組長由學院領導擔任。第八條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標準

第九條

2017年我院本科招生總計劃為2850人。我院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佈的招生計劃。

第十條

我院實行學年制收費,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學年制收費標準計收學費。各專業每年學費為:法學、漢語言文學、編輯出版學、烹飪與營養教育、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旅遊管理專業為13000元/年/生。國際經濟與貿易、税收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漢語國際教育、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為13500元/年/生。英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越南語、安全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為14000元/年/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網絡工程專業為14500元/年/生。軟件工程專業為15000元/年/生。金融工程、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為16000元/年/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於20分的規定,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於、等於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於20分的,我院一律認作20分。

第十二條

在實施順序志願錄取模式下,按招生計劃數的110% 比例投檔;實施平行志願錄取模式下,原則上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三條

本科專業錄取時專業安排原則:錄取時,所有進檔考生按總分排隊,按志願專業優先原則,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願。在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無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和英語單科成績。不錄取既無專業志願,又不填報專業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准後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在我院投檔線上按專業志願錄取過程中,因生源不足、且無專業志願考生調劑錄取時,將視總體生源情況,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政策範圍內申請適當調低投檔分數線,或申請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合格證;不組織專業統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可省(自治區、直轄市)屬及以上藝術本科院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廣東省音樂類考生必須具有我院單獨組織的校考的合格證。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於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體勻稱、口齒清晰。

第十七條

專業調劑:在我院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十二條規定的方法不能被錄入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而在志願表中選擇“專業服從調劑”的,將被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能被錄入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且在志願表中選擇“不服從調劑”,將被退檔。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

第十八條

凡投檔到我院的考生,只要其專業服從調劑、體檢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標未滿,均可獲錄取。

第十九條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錄取批次),在我院投檔分數線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投檔進入我院的考生,只要其專業服從調劑、體檢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標未滿,均可獲錄取。

第二十條

英語專業需要口語考試成績;其他專業外語語種均為英語。各專業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一條

體育教育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於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二條

普通民族預科班面向廣西區內的少數民族高考考生,根據廣西相關招生錄取政策進行錄取。預科階段學費標準為4200元/年,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補習一年高中文化。預科階段結束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根據其綜合成績,參照志願,第二年直升我院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執行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院為充分完成國家招生計劃任務,對已投檔考生將進行電話確認,其中對於因個人原因確需放棄錄取資格者,經學院確認、同意後,予以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 新生報到

第二十五條

新生報到後,我院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於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並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六章 招生諮詢電話和監察電話

第二十六條招生網址:,招生諮詢電話:0771-3262025,招生監察電話:0771-3260302,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鵬飛路北段1號(大學西路158號),郵政編碼:530008。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