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城鄉醫療保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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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關於做好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具體有哪些內容值得我們關注呢?據悉,為進一步鞏固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全民醫保體系,不斷提高保障水平,按照國家和省全面深化醫改的決策部署,現就做好2017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作出相關的規定通知,以下是詳細介紹!

2017年德州城鄉醫療保險規定

為進一步鞏固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全民醫保體系,不斷提高保障水平,按照國家和省全面深化醫改的決策部署,現就做好2017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綜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2017年全省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達到年人均不低於150元。各級財政按規定相應提高補助標準。按照基本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積極探索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居民收入相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個人繳費在籌資中的比重。

二、全面實現市級統籌

嚴格按照魯政發〔2013〕31號文件要求,2017年全面實現居民醫保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在全市範圍內規範統一參保繳費、藥品目錄、待遇政策、經辦規程、信息系統、預算管理和基金管理。

自2017年起,省級補助資金以市為單位核定,全部撥付到市。各市縣財政部門應根據參保繳費人數及時足額撥付應由本級財政承擔的補助資金,建立並落實醫保基金預撥制度,確保市縣財政補助資金於每年8月底前全部到位。市縣兩級財政補助資金應按照市級統收統支的要求,統一歸集到市級社保專户。實行市級統收統支後,各市要建立市、縣(市、區)政府分級負責、各盡其職、風險共擔的收支管理模式和缺口分擔機制,落實縣(區)醫保管理部門職責,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提高基本醫保市級統籌運行質量。

三、穩定基本醫保覆蓋面

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完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的參保政策,重點抓好特殊人羣參保的政府補助政策落實,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全部參保。加大繳費調整政策的宣傳引導,避免因個人繳費水平提高而降低參保積極性。強化部門聯動,拓展方便快捷的參保繳費渠道,加快建立起穩定的參保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四、確保醫保待遇支付

要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完善按人頭、按病種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付費方式。各市要根據基金支付能力,合理引導居民基本醫保待遇預期,穩步提高住院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0%左右。完善以門診大病、慢病為主的門診保障機制,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健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進一步明確基本醫保與大病保險待遇支付責任和範圍,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均衡發展。按期劃轉商業保險公司大病保險資金,建立大病待遇支付“綠色通道”,確保醫保精準扶貧政策及時兑現。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的無縫銜接,形成保障合力,有效防止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

五、加強醫保監管

各市要強化審計問題整改責任,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舉一反三,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各市要結合審計發現的問題,完善醫保基金內控管理機制,加強內部稽核,全面落實醫保經辦機構與財政、商業保險機構和醫療機構實時對賬制度,確保基金按期收繳、劃撥、支付。年底前要完成對商業保險承辦居民大病業務的第三方評估,做好業務承辦和工作對接。加快推行全省統一的'醫保智能監管系統應用,將監管重點向醫療服務行為延伸,儘快實現對醫療行為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全過程監管,減少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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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記者從德城區人社局獲悉,2017年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徵繳工作將於11月1日全面啟動,截止至12月31日前,居民可攜帶有關材料至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理參保手續。

據瞭解,凡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繳費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同時,德城區人社局工作人員在此提醒,居民儘快辦理參保手續,不要錯過繳費時間。

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70元。參保人在繳費期內一次性足額繳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可在下一年度按醫療年度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待遇享受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養老保險2017年繳費標準仍執行每人每年100元至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繳費檔次除繼續適用於重度殘疾人外,低保貧困户也可按照最低100元檔次繳費,其他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城鎮居民首次參保時,應攜帶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張,到户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農村居民則到户籍所在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村統一收繳居民醫保參保費用。

在校學生、在園兒童由所在學校、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手續。2017年出生的新生兒可隨母親參保狀態享受本年度內醫療保險待遇,母親未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只要在新生兒出生6個月內辦理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手續並繳費,即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本年度內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