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放寬 連繳三個月可提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非房屋類:
延安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提取材料
1、出示提取人、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加蓋單位印章和提取人簽名的《延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3、加蓋單位財務印鑑的《延安市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
4、以配偶名義簽署或登記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以子女或父母名義簽署或登記的,還需提供可以證明親屬關係的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房屋類:
延安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延安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職工及配偶,提取額度為申請行為發生時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結轉賬户餘額的萬元以上千元進額,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所購、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出總額。
2、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商業銀行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年提取額不超過當年應還貸款本息年合計額,直至貸款結清為止;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待還完貸款後可提取貸款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為申請行為發生時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結轉賬户餘額的萬元以上千元進額,總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總額。
3、因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學及大病就醫的、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額度為申請行為發生時賬户餘額的萬元以上千元進額。
全額提取:
延安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提取時間
1、原則上每月11日至25日為辦理提取業務時間,遇公積金年度對賬和年終決算需停辦提取業務時提前告知。
2、公積金管理機構對受理的職工提取申請,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為其辦理提取支付手續;不符合提取條件的,應將申請資料退回,並告知原因。
3、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提出複核,公積金管理機構接到複核申請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