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留學回國人員非原籍地落户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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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指的是具備落户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後落户該地,並且在該地報入户口,長期定居,同時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長沙留學回國人員非原籍地落户辦理流程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長沙留學回國人員非原籍地落户辦理流程

長沙留學回國人員非原籍地落户辦理流程

1、由遷入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可以委託户主或直系親屬代辦)

2、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屬分區縣市局審批,審批後由派出所登記。

長沙留學回國人員非原籍地落户辦理材料

一、申請表;

二、留學人員最後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

三、原户口註銷地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户口註銷憑證材料(包括原户口註銷通知、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數據或其他户籍檔案等,應載明户口註銷前户口登記的詳細內容);

四、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户口的要求辦理户口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權憑證材料;

2、落户在直系親屬户口處的,需提交接收其落户親屬(須為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同意其登記在本户的書面意見。同時,如需在户口簿內明確登記相關親屬關係,而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沒有相關信息登記的,還需提交親屬關係憑證材料;

3、落户在單位集體户口的,需提交原工作單位介紹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登記的書面意見。

五、年滿16週歲的人員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