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買賣合同書範文

學識都 人氣:1.65W

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下面是煤礦買賣合同書範文,歡迎閲讀!

煤礦買賣合同書範文

煤礦買賣合同書範文一

買 方:

賣 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地點:

一、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同期限: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三、標的物與規格

標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規格執行:

項 目 單位 規格

哈氏研磨指數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徑小於80,大於50者,少於5%.

洗煤 <50

內水份 %

全水份(含內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氣乾燥基低位發熱量 kcal/kg ≥5900

揮發份 VMad % 22~30(不可混摻無煙煤)

灰份 Aad % <22

煤幹石 原煤 <0.5

洗煤 0(不應含有)

雜石、異物含量 % 0(不應含有)

注:雜石是指煤炭中不應含有的石塊。

四、訂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方式:

4.1訂購數量: 噸(每月交 噸)

其中春節前可交貨 噸。

4.2交貨時間:甲方每月20日傳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貨數量與時間。

4.3交貨地點和方式:船運至甲方碼頭(湖北黃石陽新富池鎮)船板交貨。

五、煤炭價格(基準單價) 元/cal,(一票結算,含17%增值税)如市場發生變化,雙方另行協商價格 .

如兩票制(運輸發票≯300元∕噸),(基準單價)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約定數量、時間抵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卸畢後,依甲方檢驗報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結算一次,7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檢驗報告並作結算確認,乙方按照該數據開立增值税發票(税率為17%),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後10日內結該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為銀行電匯,支付前乙方必須提供收據。是、否承兑匯票(不低於40%),接受部分每噸價格調整 元。

七、驗收方式:

7.1煤炭品質之檢驗以甲方化驗室之檢驗方法及檢驗報告為準,甲方化驗室無法檢驗之項目以國家標準來執行。

7.2煤炭的驗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過程中,人工每車採樣。甲方將採來的煤樣,混合成一個大樣,大

樣混合均勻後分成三個代表性小樣(每個小樣約5公斤)其中一個,由甲方化驗,並出具檢驗報告作為驗收之依據;另兩個小樣密封保存一個月備查。;若雙方對化驗結果有所爭議,可將留存樣品交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檢驗機關進行復查,並將複查結果作為結算依據。若化驗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化驗結果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7.2.2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鬥煤炭。若發現含有煤幹石,則以之為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幹石含量。若煤幹石含量超過0.5%,處以煤幹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煤幹石含量的10倍數量 ,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後計價。

7.2.3.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鬥煤炭。若發現含有雜石,則以之為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並處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含石量的10倍數量,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後計價。

7.2.4甲方在卸煤時,若發現含有其它異物(非煤炭中應有物質,如木塊、鐵塊、石塊、磚塊、草泥、橡皮等),則處以100元/件的罰款;若由異物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由乙方全額賠償。

八、品質未達本合同規格時,處理如下:

8.1 發熱量(均指空氣乾燥基低位發熱量,簡稱空幹基低位發熱量)

8.1.1發熱量位於5700~6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實測值。

8.1.2發熱量高於6500kcal/kg時,仍按6500kcal/kg的煤價來計價。

8.1.3發熱量低於57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700-基準單價×2×(5700-實測值)

8.1.4發熱量低於5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500-基準單價×3×(5500-實測值)

8.1.5發熱量低於5300kcal/kg時,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過8%時,全水份超標部分不計重,直接從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發現惡意非法灌水,則依甲方所取艙底高水份之煤作為檢驗水份的煤樣,根據檢驗

結果,按8.2.1處理。

8.3 揮發份:揮發份低於18%或高於33%時,甲方半價收購。

8.4 全硫份:硫份超過1%時,若硫份位於1%~1.2%(含)時,每高出0.1%罰扣煤款3元/噸;若硫份位於1.2%~1.5%(含)時,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噸進行累加扣款;若高於1.5%以上時,甲方拒收或半價收購。

8.5 粒度:對於大於80mm的煤塊,處以20元/塊的罰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於48時,甲方半價收購。甲方視需要對本指標檢驗。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質不合本合同規格:

8.7.1若有2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

8.7.2若有3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並拒絕與乙方再次往來。

九、重量鑑定:以甲方地磅計量為準。

十、裝、卸運:

10.1乙方須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貨數量與時間。若乙方當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貨,則視為逾期, 甲方將以每噸10元×未交貨數量作為罰款,並於其它煤款結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確定裝運後,須立即以甲方之規定格式及傳真號碼以傳真文件通知甲方,裝運通知需包括: 合同編號、發運時間、發運港口、發運數量、船號、預抵時間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將不作卸貨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10.3乙方在煤炭發運前應以防水帆布嚴密遮蓋,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濕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碼頭進行卸載作業,須配合甲方各項作業規定,違規者則依甲方之作業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10.5甲方在許可範圍內,允許乙方待卸船舶免費靠泊甲方碼頭。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碼頭,乙方船舶必須自尋錨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須配合甲方,及時要求乙方 船舶服從甲方的調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時間和順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10.7卸貨前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須具備有效的煤炭經營資質,並獨立承擔由次引發的各類責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門及機構追究的責任)

11.2如有爭議或違約,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11.3其它未盡事宜, 另行商議。

11.4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蓋章生效。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税 號

煤礦買賣合同書範文二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煤礦買賣合同書範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及帳號:????????? 開户行及帳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