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工地環境保護探討的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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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工地環境保護探討的調研報告範文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工程涉及削方、錨固工程、支擋工程、護坡工程、排水工程等,這些工程施工容易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怎樣提高環境管理水平,採取有效措施,從根本上控制和防止施工污染帶來的危害,將施工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本文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環境管理及措施進行了探討,對加強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環境保護具有指導意義。

(二)建立環境保護體系

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施工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區域外的植物儘量維持原狀,防止由於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區附近地區的環境污染。積極開展塵、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廢碴、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活動給周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

施工企業應建立由項目經理領導下,生產副經理具體管理、各職能部門(工程管理部、物資部、質量安全部等)參與管理的環境保護體系。其中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定項目環保措施和分項工程的環保方案,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污染環境的技術問題,合理安排生產,組織各項環保技術措施的實施,減少對環境的干擾;質量安全部督促施工全過程的環保工作和不符合項的糾正,監督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其它各部門按其管轄範圍,分別負責組織對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培訓和考核,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文明和技術素質,嚴格執行有毒有害氣體、危險物品的管理和領用制度,負責各種施工材料的節約和回收等。

(三)建立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編制詳細的`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根據具體的施工計劃制定出與工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環境污染的措施,認真作好施工區和生活營地的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區附近地區的環境污染和破壞。

質量安全部全面負責施工區及生活區的環境監測和保護工作,定期對本單位的環境事項及環境參數進行監測,積極配合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區和生活營地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環境監督監測。

1.防止擾民與污染措施

(1)工程開工前,編制詳細的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施工方案儘可能減少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2)與施工區域附近的居民和團體建立良好的關係。可能造成噪音污染的,事前通知,隨時通報施工進展,並設立投訴。

(3)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擾民施工作業,以防止公害的產生為主。

(4)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運輸的物料進入場區道路和河道,並安排專人及時清理。

(5)由於施工活動引起的污染,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2.保護空氣質量措施

(1)減少開挖過程中產生大氣污染的防治措施。儘量採用鑿裂法施工,工程開挖施工中,表層土和砂卵石覆蓋層可以用一般常用的挖掘機械直接挖裝,對巖石層的開挖儘量採用鑿裂法施工,或者採用鑿裂法適當輔以鑽爆法施工,降低產塵率;濕法作業。鑿裂和鑽孔施工儘量採用濕法作業,減少粉塵。

(2)水泥、粉煤灰的防泄漏措施。在水泥、粉煤灰運輸裝卸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密封狀態,並由密封系統從罐車卸載到儲存罐,儲存罐應安裝警報器,所有出口配置袋式過濾器,並定期對其密封性能進行檢查和維修。

(3)混凝土拌和系統防塵措施。混凝土拌和樓應安裝除塵器,在拌和樓生產過程中,除塵設施同時運轉使用。制定除塵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制度及規程,使其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機械車輛使用過程中,加強維修和保養,防止汽油、柴油、機油的泄露,保證進氣、排氣系統暢通。

(5)運輸車輛及施工機械,使用0柴油和無鉛汽油等優質燃料,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量。

(6)採取一切措施儘可能防止運輸車輛將砂石、混凝土、石碴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區場地上,安排專人及時進行清掃。場內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暢通,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晴天灑水除塵,道路每天灑水不少於4次,施工現場不少於2次。

(7)不在施工區內焚燒會產生有毒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因工作需要時,報請當地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採取防治措施,方可實施。

3.加強水質保護

(1)砂石料加工系統生產廢水的處理。生產廢水經沉砂池沉澱,去除粗顆粒物後,再進入反應池及沉澱池,為保護當地水質,實現廢水回用零排放,在沉澱池設置調節池及抽水泵,將經過處理後的水進入調節池儲存,採取廢水回收循環重複利用,損耗水從河中抽水補充,與廢水一併處理再用。在沉澱池附近設置幹化池,沉澱後的泥漿和細沙由污水管輸送到幹化池,經幹化後運往附近的渣場。

(2)混凝土拌和樓生產廢水集中後經沉澱池二級沉澱,充分處理後回收循環使用,沉澱的泥漿定期清理送到渣場。

(3)機修含油廢水一律不直接排入水體,集中後經油水分離器處理,出水中的礦物油濃度達到5mg/l以下,對處理後的廢水進行綜合利用。

(4)施工場地修建給排水溝、沉沙池,減少泥砂和廢渣進入江河。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組織的排水。土石方開挖施工過程中,保護開挖鄰近建築物和邊坡的穩定。

(5)施工機械、車輛定時集中清洗。清洗水經集水池沉澱處理後再向外排放。

(6)生產、生活污水採取治理措施,對生產污水按要求設置水溝塞、擋板、沉砂池等淨化設施,保證排水達標。生活污水先經化糞池發酵殺菌後,按規定集中處理或由專用管道輸送到無危害水域。

(7)每月對排放的污水監測一次,發現排放污水超標,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實質性影響,立即採取必要治理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4.加強噪聲控制

(1)嚴格選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施工機具。儘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的運輸車輛以及打樁機、混凝土振搗棒等施工機械提前進行噪聲監測,對噪聲排放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械,進行修理或調換,直至達到要求。加強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降低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2)加強交通噪聲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車輛運輸時間,限制車速,禁鳴高音喇叭,避免交通噪聲污染對敏感區的影響。

(3)合理佈置施工場地,隔音降噪。合理佈置混凝土及砂漿攪拌機等機械的位置,儘量遠離居民區。空壓機等產生高噪聲的施工機械儘量安排在室內或洞內作業;如不能避免須露天作業,應建立隔聲屏障或隔聲間,以降低施工噪聲;對振動大的設備使用減振機座,以降低聲源噪聲;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5.固體廢棄物處理

(1)施工棄渣和生活垃圾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為依據,按設計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棄渣場。

(2)做好棄渣場的綜合治理。要採取工程保護措施,避免渣場邊坡失穩和棄渣流失。按照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堆渣前進行表土剝離,並將剝離表土合理堆存。完善渣場地表給排水規劃措施,確保開挖和渣場邊坡穩定,防止任意倒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以及影響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3)施工後期對渣場坡面和頂面進行整治,使場地平順,利於復耕或覆土綠化。

(4)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在施工區和生活營地設置足夠數量的臨時垃圾貯存設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將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場,按要求進行覆土填埋。

6.水土保持

(1)按設計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不因堆料、運輸或臨時建築而佔用合同規定以外的土地,施工作業時表面土壤妥善保存,臨時施工完成後,恢復原來地表面貌或覆土。

(2)施工活動中採取設置給排水溝和完善排水系統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壞植被和其它環境資源。合理砍伐樹木,清除地表餘土或其它地物,不亂砍、濫伐林木,不破壞草灌等植被;進行土石方明挖和臨時道路施工時,根據地形、地質條件採取工程或生物防護措施,防止邊坡失穩、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做好棄渣場的治理措施,按照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碴,防止任意倒放棄渣阻礙河、溝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

7.生態環境保護

(1)儘量避免在工地內造成不必要的生態環境破壞或砍伐樹木,嚴禁在工地以外砍伐樹木。

(2)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員工加強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宣傳教育,提高保護野生動植物和生態環境的認識,注意保護動植物資源,儘量減輕對現有生態環境的破壞,創造一個新的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不捕獵和砍伐野生植物,不在施工區水域捕撈任何水生動物。

(3)在施工場地內外發現正在使用的鳥巢或動物巢穴及受保護動物,妥善保護,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施工現場內有特殊意義的樹木和野生動物生活,設置必要的圍欄並加以保護。

(5)在工程完工後,按要求拆除有必要保留的設施外的施工臨時設施,清除施工區和生活區及其附近的的施工廢棄物,完成環境恢復。

8.文物保護

(1)對全體員工進行文物保護教育,提高保護文物的意識和初步識別文物的能力。認識到地上、地下文物都歸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據為己有。

(2)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或疑為文物)時,立即停止施工,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移動或破壞,同時將情況立即通知業主和文物主管部門,執行文物管理部門關於處理文物的指示。

(四)結語

施工工地的環境保護工作不僅僅是施工企業的責任,同時也需要業主的大力支持。在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造價中,業主要充分考慮到環境保護因素,並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