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税免税是對某些納税人或課税對象的鼓勵或照顧措施,還不清楚企業減免税審批流程的朋友們可以看一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有關企業減免税審批流程的文章,其中包括受理、審批、發放過程中的具體事項,歡迎閲讀。
減税是減徵部分應納税款;免税是免徵全部應納税款。減税免税規定是為了解決按税制規定的税率徵税時所不能解決的具體問題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是在一定時期內給予納税人的一種税收優惠,同時也是税收的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事項名稱:減免税審批
設定依據:《税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國税發【2005】129號)等
申請條件:税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税項目,納税人享受報批類減免税,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提交相應資料,向主管税務機關提出減免税申請,經規定具有審批權限的税務機關審批確認後執行。未按規定申請或雖申請但未經有權税務機關審批確認的,納税人不得享受減免税。
辦理流程:
1.受理
(1)對納税人報送資料齊全、填寫內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務人員受理申請。
(2)對納税人填寫內容不完整或者錯誤的,可要求納税人當場進行更正;報送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製作《税務事項通知書》(補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納税人需補正的內容。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職權或本業務受理範圍的,製作《税務事項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納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2.審批
(1)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簽署“同意”意見,連同附送資料傳遞給發放人員。符合條件是申請資料齊全,政策依據準確,申請事項符合減免税法定條件,對於需要調查核實的事項經過調查核實等。
(2)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簽署“不同意”意見,連同附送資料傳遞給發放人員。不符合條件是申請資料不全,政策依據不準確,申請事項不符合減免税法定條件,對於需要調查核實的事項未經過調查核實等。
3.發放
根據審批意見製作並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將審批結果送達納税人。
辦理材料:《納税人減免税申請審批表》以及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辦理地點:縣(市、區)國家税務局辦税服務廳
辦理時間: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