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試法律知識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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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述憲法的特點

安全工程師考試法律知識輔導

[參考答案](答題要點):

(1)憲法的定義;

(2)憲法在內容上與普通法律的差異;

(3)憲法與普通法律效力的差異;

(4)憲法的制定、修改程序和普通法律的差異。

二、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要點

[參考答案](答題要點):

《勞動法》中,對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勞動關係的確立和調整,勞動標準的制定和執行,勞動部門的職責和規範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主要內容有:

(1)基本宗旨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除了彙總對勞動者保護的一般規定外,還增加了新的法律條款。

(3)對勞動者的保護除了職業安定、工時縮短,工資保障之外,還有社會保險和福利,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等。

三、試述在安全生產中人治、技治和法治的作用。

[參考答案](答題要點):

在安全生產問題上,必須堅持走法治、技治和人治相結合的道路。人治是主導,即加強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文化素質和技術素質;技治是基礎,即發展新技術、新裝備,改善生產條件,提高防治水平;法治是保證,即採取法制手段,嚴格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監察與安全管理。三者構成一體,缺一不可。特別是法治,它強調必須加強人們的法制觀念,建立健全一系列法律、法規和制度,以保證安全生產。

(4)核心是調整勞動關係。

(5)重點是確定勞動標準。

(6)規定了勞動行政部門的職責和勞動工作規範。

(7)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8)打破國際慣例,不僅列出專章《促進就業》,而且在章序上緊放在《總則》之後列為第二章。

四、簡述企業安全專職機構的職責

[參考答案](答題要點);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

(2)彙總和審查企業的`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制訂或修改勞動保護操作規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並對這些規程、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保護設施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5)經常的、有計劃的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配合勞動保護監察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6)協助領導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助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事故的預測預報工作。

(8)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職業病和各種危險情況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五、什麼叫法規?簡述法規與法律的關係?

[參考答案](答題要點):

(1)法規是法律規範的簡稱。法規是按法律的規定,具體地規範人們的行為。應該做什麼,允許做什麼或禁止做什麼,規定法律的適應條件、內容和要求,並規定違反法律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2)法規是法律的細胞,法律是法規的總和。

(3)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4)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主管部秀髮布的行政規章都是為實施某一法律的法律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都是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都屬於法規。

(9)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給個人防護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並指導職工正確使用。

(10)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1)及時提出企業需要解決的勞動保護科研課題,協助企業科研部門搞好勞動保護的科研工作。

(12)會同工會勞動保護組織,選拔、培訓安全生產積極分子,指導和支持他們開展羣眾監督檢查活動。

(13)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