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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教設備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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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教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4篇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1

1.要規範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設備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並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2

1、要規範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設備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d錄音和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並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全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電教設備的利用率,特制訂電教設備的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電教設備是學校開展電化教學的主要工具,不得用於其它活動,未經學校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卸任何電教設備,更不準擅自把設備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課教師應熟練掌握各種電教設備使用方法,使用前認真檢查設備的完好程度。使用時嚴格按操作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設備工作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電教管理人員處理。使用後,應按操作規定依次關閉設備,整理好設備並填寫好班級電教設備使用記錄。

3、要注意電教設備的音量、光線、色彩、角度適中,保重學生身體健康,把對臨近班級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為本班電教設備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有義務管理好本班電教設備,教育學生自覺維護班級電教設備,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每班指定一名責任心強、能夠熟練掌握電教設備操作的同學擔任班級電教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電教設備,並協助教師上好電教課。

6、對設備定期清潔,清潔時要用乾燥的軟巾輕輕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塵,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劃傷屏幕;切忌用濕巾清潔,預防短路。投影機屬貴重設備,需專業人員進行維護。

7、因違章操作造成損壞及不良影響者要照章賠償。

8、多媒體教室應保持環境清潔,嚴禁在室內吐痰、吸煙、亂扔雜物等。定期做好設備的保養,如有問題,應及時修理,保證每台設備處在良好狀態。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4

1.常規電教設備包括投影儀、銀幕、投影架、幻燈機、無線話筒擴音設備等,主要用於課堂教學第一線。

2.凡上課需借用投影儀、無線話筒等常規電教設備,需有任課教師出面或書面委託學生班長前來電教中心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3.上課借用的電教設備,可有教師或教師指定學生負責管理。若設備出現問題,應及時與電教中心聯繫,電教中心應更換設備或派人及時檢修,以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4.借用的設備使用完畢,應及時將設備歸還電教中心,辦理歸還手續。不得將設備截留或私自轉借他人。

5.借出的設備如出現人為的損壞或丟失,應上報主管部門。並根據具體情況核定賠償,嚴重者作出通報批評。

6.學院電教中心常規設備通常只供給日常教學使用。凡其它方面如講座、報告會等需要借用,需事先前來聯繫,視可能給予解決。

7.教室中的常規電教設備,未經電教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變放置教室。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