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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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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器材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器材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

器材管理制度1

一、學校音美各項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 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量歸,放回原處。

三、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音美器材,每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的工作。

器材管理制度2

一、愛惜音樂室的財物,不在音樂室牆壁及工作台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要輕拿輕放。

二、保持音樂室清潔衞生,每次課後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得用手機、MP3等工具聽歌

四、音樂室的多媒體使用按照多媒體管理要求執行,學生不得隨意操作。

五、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丟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所有儀器、設備使用後,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運行情況作出説明。

七、音樂室的一切設備、鑰匙、教具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學生),發現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音樂室,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 元;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後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為損壞的,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器材管理制度3

一、 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素質教育的精神,努力貫徹我校保護天性、尊重人性、促進個性、協調共性的辦學理念,刻苦鑽研業務,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二、 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

三、 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音樂器材,及時管理、檢查和維修。要做到放火、防盜、防鏽。

四、 建立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對損壞或丟失器材者要追究責任、酌情賠償。

五、 每學期末要對器材進行整理和清查,向有關領導做出書面彙報,要做出維修和購置計劃,為下學期教學做好準備。

六、 要建立音樂器材明細帳目,要做到帳物相符、有據可查。

七、 對器材要及時整理,分類保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內整潔、條理、衞生。

做好安全防範和財產保護工作,經常檢查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器材管理制度4

1.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櫃的音樂器材應規範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衞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後,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並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器材管理制度5

一、音樂室儀器供音樂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音樂組專人管理。

二、音樂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後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並注意維護保養,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音樂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准。

六、音樂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音樂器材室的清潔衞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音樂器材室使用完畢後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音樂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器材管理制度6

為加強學院實踐教學設備、器材管理,充分挖掘設備潛能,確保學院不同層次教育教學培養目標的實現,特制定實踐教學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1、加強資產設備的技術管理,設備操作人員要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明確職責,台台設備落實到人頭,誰用誰管、誰保養和送修。

2、嚴格資產管理紀律,各教學部門固定資產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未辦理相應手續不能隨意外借或私用。學校內部調劑須經本單位領導及實驗管理組同意後到總務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內部調撥手續。借出或調撥到校外單位須經主管校長同意後到資產部門辦理手續。否則要追究單位領導和管理人員行政和經濟責任。

3、各種設備、實物應建立相應的台帳,(設備管理組設立總帳,各系部以實驗室、實訓基地為單位分別建立分帳。)要求各項基礎數據、資料要準確詳實並保存完好。

4、設備使用應符合操作規程,由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使用。

5、設備應設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保養和維修,建立科學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好可用狀態,保證實踐教學的順利進行。

6、各台(套)設備應建立運轉及維修記錄。

7、設備損壞、報廢或調用應有專人鑑定並通過實驗設備管理組向學院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備案及有關業務部門批准後方可執行。

8、對實驗設備、器具等若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查找核對,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及時向領導報告進行解決處理。

器材管理制度7

一、出借員崗位職責

1.按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要認真負責,態度要和藹,服務熱情周到。

3.保證出借室內環境整潔,設備整齊,地面乾淨。

4.保證教學、羣體、訓練備品的出借及歸還。執行賠償制度。

5.根據上課教師提交的計劃,如數發放各類器材。

6.上課前要做好各種器材的準備工作,經常檢查並維修各種教學用品。

7.下班前整理器材,清掃室外內衞生,檢查門窗,切斷電源、火源。

8.如發現盜竊案件,必須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二、體育器材出借辦法

1.教學用品任課教師指定學生借還。

2.訓練用品由教練員指定學生借還。

3.各院、系舉行活動所需器材,須事先與部辦公室聯繫或經場地組同意後,憑證件借用。

4.學生以個人行為借器材,原則上一律不借。出借室工作人員應及時將出借物品回收。

三、體育器材賠償規定

1.新物品損壞,按100%賠償(指外單位借用)。

2.校內教職工,賠償如下:新物品按80%賠償,八成新按50%賠償,五成新按30%的賠償辦法執行。

3.上課班組丟球,由任課教師和全班同學賠償。

4.賠償中有取巧者,查出後加倍賠償。

四、體教部庫房管理規定

1.體教部庫房保管員1人,負責庫房的一切備品的保管、發放、整理等工作。

2.保管員要思想品德端正、工作責任心強、服務熱心周到、管理嚴格、井井有條。

3.對各種器材、固定資產設專人管理。設立明細帳目。分類分項登記造冊,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檢查,年終點庫。

4.庫房內嚴禁吸煙,不準使用電器設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防火災。

5.出、入庫物品都要登記。簽字,凡出庫物品必須有主管主任同意,方可執行。凡是動用固定資產必須有部主任批條。

6.需要報廢物品經領導研究後做統籌處理。

7.發現盜竊案件,必須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8.庫房重地,嚴禁非管理人員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