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文案>制度>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精選8篇)

學識都 人氣:7.77K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精選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精選8篇)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1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九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範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佈置臨設,並將總平面佈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台、陽台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衞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規定的標準,並辦理《衞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衞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衞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淨,生活用品疊放整齊,並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於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着統一的標準建築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採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准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後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准後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及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准,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鬥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2

1、未帶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工地設定指定吸煙處,其它區域嚴禁吸煙。

3、工地嚴禁燒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遠離火源。

4、工地施工動工前,配電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機具用電必須配插頭、插座,否則不得動工。

5、嚴禁穿拖鞋上班,嚴禁長髮者、帶手套者操作機械設備,設備用畢要切斷電源。

6、射釘槍應上好專用防護罩,操作時帶好防護用具,嚴禁對人射擊。

7、施工現場的刀、斧、鋸等工具,應放在工具箱內。

8、嚴禁把東西放置在窗台、陽台上,嚴禁從窗口往外丟東西,以防墜物傷人。

9、施工中採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頂作業時,不得墊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寬度≥600mm的吊頂和重量≥2公斤的'吊燈,吊櫃要用合格的膨脹鏍絲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動煤氣、液化氣、建築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準改動房屋結構。

13、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範操作規程。

14、施工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隨時做防火、防盜等工作。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3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温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00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現罰款2000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台、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置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台外圍均應設置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煙;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台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為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00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濕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00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麪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煙、禁火場所抽煙,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00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羣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00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00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00-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註銷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4

為了健全工地管理,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隨便進入工地,使該退場的人員及時而正常的退場,特制訂以下制度:

1、未經門衞許可,任何人不得進行工地和宿舍區。

2、經批准在工地錄用人員,由接收班組長先帶到門衞登記,並上交本人身份證和一寸脱帽照片六張,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辦理好有關手續的,不作為本項目部的職工,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3、錄用人員進場後7天內必須與接收班組簽訂勞務協議書,並上報工程部備案,否則將不予錄用。

4、錄用人員必須聽從工地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服從領導,自覺地嚴格執行本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

5、持他人證件進場者,一經查實,視情節罰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處理。

6、經組織批准的退場人員,由所屬班組的班組長申請,項目安全員簽字,在門衞處領取本人身份證和本人在此工地應得的實領工資。

7、任何人退場時或持行包出門,門衞都必須在門房履行行包檢查手續。

8、凡與門衞無理取鬧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者送派出所處理。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5

為了搞好本工程的管理,本着“有獎有罰、獎罰結合、落實責任、以責論處”的基本原則,激勵全體工程人員全身心投入本工程建設管理中,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技術制度

1、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規範要求,特殊施工條件,新工藝等,組織做施工組織計劃以及和施工方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讓建設方滿意,如果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要求而影響工程的,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

2、每項工程開工都要組織編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進度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並在計劃中標明部位,工作內容,工程量,完成時間,勞動力曲線表,編制人審批人,缺一項處罰責任夫100元。

3、各類技術人員要領會圖紙的設計意圖,明確技術要求,發現設計中存在的差錯,要迅速提出意見,避免質量事故發生,如果由此引起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罰責任人不低於200元。

4、施工單位無權修改施工圖,如有重大的疑難之處,只有通過建設(監理)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進行修改後根據設計單位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相關簽證進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並罰款200元。

5、技術人員要進行層層交底,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缺少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6、技術人員要對材料設備進行檢驗,保證項目使用的材料、構件、設備和零配件符合要求,進而保證工程質量,如出現材料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質量,處罰責任人200元。

7、工程項目放線中出現嚴重的軸線移位,水平標高不正確,給予技術責任人,每點罰款100元。

8、技術責任人負責工程及竣工資料的檢查和督促,保證資料竣工時完整交給項目部,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9、凡是各種報驗,試塊試驗,工程驗收,所有責任人員一定要在各自範圍內做好對外交涉工作,驗收不了影響工程的,罰責任人500元。

10、技術人員應認真做好砼塊,砂漿試塊,鋼筋焊接試驗,原材料複試等技術資料,負責收集好各種工程技術資料,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11、技術人員要對照工程量清單,認真複核工程預算,將漏算、錯算、少算的工程量提供給預算員,如未提供,罰責任人每項100元。

12、技術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工程變更籤證,如果甲方拖着不辦,要理直氣壯直到努力簽到為止,如果放棄不籤,每次按200元處罰。

13、施工過程中,對甲乙雙方所有來往函件都要有雙方簽收單,並要編號登記,建好台帳,該回復的要及時回覆,沒有回覆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重要的在有項日總經理把關簽字。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的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沒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3、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元以下的罰款。

4、在建工程各種洞口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安全防護網,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5、施工現場危險區還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缺少一外罰安全員100元。

6、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7、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8、各施工人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9、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分項目經畫罰15000元。安全員和直接責任人罰5000元,所在工種工長罰3000元。

10、所有工程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工地,特別是未成年人一律嚴禁進行工地,違者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0元,安全員100元。

三、質量管理制度

1、在項目部各個班組中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工長、組長都是兼職質量員,分項分部進行質量跟蹤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目標。

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和驗收標準,合同規定去驗收,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面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造成返工的由質量員承擔責任。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材料供貨合同要求,對項目進場材料按樣品嚴格把關,確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質量。如果由於材料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質量員要與材料部門人員同樣處罰。

4、質量員要負責落實品牌工程的實施工作,要對項目職工每月進行系統的質量意識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抓好質量通病的防治工作,不實施的每次罰100元。

5、工程項目發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軸線位移、標高誤差、大面積空鼓等,視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100元以上罰款。

四、工程管理獎勵制度

1、建立工程利潤目標管理獎勵機制,項目部全體工程管理人員要把實行企業效益最大利益化作為自已本職工作一項重要內容,置身其中,努力實現15%利潤,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獎勵項目部管理人員貳萬元,以此類推。

2、工程技術人員要熟悉施工圖和工程量情況,及時發現工程量錯算、漏算、少算情況並及時提出與甲方進行核對確認進行工程簽證,對及時發現並獲取工程簽證人員,根據工程量大小進行每次100-200元等的獎勵。

3、工程技術人員及時發現影響工程質量及安全設計問題並獲得設計,監理及甲方認可,進行設計變更,視情況每次獎勵工程技術人員100-200元。

4、工程技術,安全人員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視情況每次獎勵有功人員100-200元。

5、管理人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每次獎勵提議者100-200元。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6

1、遵守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帳物、帳款相符。

3、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承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户,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4、會計要每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户。

5、項目部每月向股東會申請用款計劃和彙報上月收支情況,經股東會批准後執行和存檔建帳。

6、項目部票據均由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餘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

7、財務會計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按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項目部正常運作。

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不允許長期鉅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1000元之內,管理人員控制在3000元之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一個月內必須還款,不還款財務人員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9、財務人員根據幹部職工出勤、獎罰列出工資帳表,報總經理審批。

10、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3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的2倍。

11、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由財會人員依據財會制度,票據規定進行審核簽字,送總經理簽字報帳,經股東會審核建帳,材料付款分別由經理、採購、工程部、質量員、保管員簽字並附合同、正規發票進行報帳付款,經股東會審核建帳,工程款支付依據合同由承包分項目部開具票據,經總經理簽字進行付款,經股東會審核建帳。

12、建立工程建設資金分級管理的體制,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建設款由股東會掌控,所有工程款一律存入一名股東名下,並負責對資金安全進行監管,一名股東負責保管存摺及帳號的保管,一名股東負責帳户密碼,項目所需建設資金由工程項目部列出資金用款計劃,報股東會批准,用款計劃經批准後,由股東會帳户撥付項目部帳户。

13、建立鼓勵股東積極參與工程建設激勵機制,每月薪金按15000元計算,工作滿24天按一個月計算,工作滿5天按7天計算,工作未滿5天按實際天數計算,工作滿12天按半個月計算,工作滿17天按23天計算。

14、建立交通、通訊、差旅工作費用包乾和實報實銷機制。通訊費:股東每人每月300元包乾;採購、財務、工程師、文祕每人每月150元包乾;其他管理人員每人每月100元。

交通費:股東為本工程出車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實報實銷,用車超過5000公里,報銷一次保養費,依此類推,用車超過10000公里,保險費實報實銷。

差旅費:股東實報實銷,管理人員實行包乾制,車船費實報實銷,食宿費包乾,一天以內補助伙食費60元,一天以上食宿費260元包乾。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7

1、隱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的,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項目。例如:工序中間環節驗收、地基驗槽、鋼筋工程、地下砼結構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設備解體檢查記錄設備封閉前的內部質量驗收等。

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土建工程參見“土建工程篇”驗評標準,安裝工程參見相應設備有關驗收規範的驗評標準,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式見“火力發電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表式”。

2、隱蔽工程驗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應提前一天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代表只參加所有地基驗槽、大型設備基礎、主廠房基礎、煙囱及水工構築物等重要結構)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並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2.1.1與隱蔽工作有關的設備消缺、設計變更、不合格項處理及標準變更的簽證記錄;

2.1.2隱蔽部件材質檢驗報告;

2.1.3施工自檢原始記錄。

2.2隱蔽工程項目施工已完,並經施工單位檢驗合格。

2.3現場實地檢查施工質量。

2.4工程驗收合格並簽證後方可隱蔽,進行下道工序作業。隱蔽項目一經簽證,不得自行作任何變動。

3、隱蔽驗收工作出現下列情況的處理原則:

3.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事前確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時派員到場驗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隱蔽,但必須作好記錄。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監理單位等檢查驗收,或經檢查驗收發現問題不按要求消缺處理的,不得進行隱蔽、進行下道工序作業。否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權通知施工承包商暫停施工,進行返工並重新進行驗收。

項目工程現場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管理,綠化美化城市,更好地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城市綠化街道、廣場、小遊園、公共綠地、防護綠地、街道樹及幹道綠化帶的綠化,由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管理;單位自建的院內綠化綠地,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化綠地,由其物業管理單位管理。

第二條城市綠化綠地管理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健全綠化綠地管理制度,保持綠化綠地樹木花草整潔美觀、樹木花草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及時修剪樹木花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砍伐城市樹木、臨時佔用城市綠地的應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縣政府批准。

第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城市綠地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或在綠地裏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牌、堆放物品、放養牲畜、追逐嬉鬧及其他有損綠化綠地的行為。

第四條城市綠化管護人員要盡職盡責,要按照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標準,認真做好綠化苗木栽植和維護管理工作,預防蟲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區綠化實行責任包乾制,各管護人員要做好本責任區的鋤草、鬆土、施肥、澆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五條保護綠化和綠地設施人人有責。一是不準爬樹折枝採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準搖樹、剝皮、刻劃、訂釘。三是不準在樹木亂拴亂掛曬物品。四是不準穿越、踩踏綠籬、花壇、草坪。五是不準向綠化區、綠帶、綠地、花壇內亂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六是不準損壞一切綠化設施。

第六條電力及其他線路需修剪樹木時,必須向主管單位申請,經同意後,由主管單位派人員監督修剪,不經許可不準隨意亂砍。

第七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綠化管護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綠化苗木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