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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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

企業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過程中發生的(IV級)以上煙花爆竹爆炸或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企業煙花爆竹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 條塊結合、信息共享。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主管部門為保衞科,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 依靠科學、注重實效。

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5)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 企業危險性分析

2.1 企業概況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省××市××區

從業人數: ×××人。

隸屬關係: ××區××××局

主要原材料: 包裝紙,火藥

主要產品: 煙花爆竹系列產品

產量: 5000噸/年

周邊重大危險源: ××××××××××××××××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2.2.1 自燃自爆事故

這類事故是一種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學反應,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問題。原材料純度不夠、含雜質高,或材料超過保質期等。

(2)原材料或藥物受潮濕等。

(3)配伍不當或輔助材料(如米湯、漿糊等)變質等。

(4)煙火藥散熱不徹底、乾燥不徹底等。

2.2.2 機械能作用事故

機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種物理因素的反應,是外力(機械能)作用產生的結果,其原因如下:

(1)違反操作方法。操作時摩擦、撞擊、拖拉、用力過猛;不使用專用的工具等。

(2)乾燥方法不當。乾燥(日曬、烘房)時超過規定的温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藥架離熱源太近等。

(3)處理銷燬廢品方法不當。

(4)機械設計、製造缺陷或機械發生故障引發事故。

2.2.3 自然災害事故

自然災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擊等難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導致的事故。

2.2.4 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 廠房佈局不合理,廠內安全距離不夠;

(2) 未嚴格按照“五分開”設置和使用廠房;

(3) 超過核定儲存量儲存藥物、產品。

(4) 人員擁擠、集中,疏散通道不暢等。

(5) 其他由靜電積累、火源、電源、小動物啃咬等引發的事故等。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 組織機構與職責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當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在事故發生地附近成立現場指揮部。

3.1.1 應急指揮部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

總指揮:由分管副廠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保衞科長擔任

指揮部成員: 保衞科、安技科、生產科、檢驗科、供應科、技術科、銷售科、財務科、宣傳科、車隊等。

3.1.2 應急指揮部職責

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

(2) 作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方案和決策;[NextPage]

(3) 授權各職能部門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 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台;

(5) 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6) 做好善後和災後重建工作。

(7) 必要時,協調武警、公安系統迅速調集武警部隊和公安幹警參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1.2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企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辦公室設在保衞科。負責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負責企業內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繫、協調工作;

(2) 負責收集和彙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 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瞭解、彙總應急工作情況;

(4) 制定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演練和總結評估。

3.1.3 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發展趨勢和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2) 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3) 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機構的通信聯絡,隨時報告應急救援情況,及時向本企業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應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 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上級領導後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以先處置後報告或越級報告;

(5) 組織、落實應急救援物資;

(6) 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傷員緊急救護工作;

(7)編寫災情評估報告。

3.1.4 應急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根據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組織6個應急工作小組,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各工作小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1)安全警戒組:

由保衞科牽頭,由企業警衞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佈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2)安全疏散組:

由保衞科牽頭,由企業警衞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3)滅火救援組:

由保衞科牽頭,由企業義務消防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4)醫療救護組:

由衞生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繫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繫和提供。

(5)物資供應組:

由供應科牽頭。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6)善後處理組:

由勞動人事科牽頭,工會、財務科、後勤科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周圍羣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4 預測預警機制

4.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保衞科和安技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後,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範圍、事故單位已採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物資、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等。

區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當確定事故有發展為重(特)大事故趨勢時,立即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確定應急級別。

4.2 預警預防行動

4.2.1 預警

企業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後,企業應急指揮部應迅速作出判斷,決定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情況嚴重,超出本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區應急指揮中心、區安監部門報告報告,區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啟動區級應急預案或上報至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市應急辦)。

4.2.2 先期預防措施

(1) 企業應急指揮部接警後,立即由應急辦通知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和企業各職能部門,要求所有人員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由總指揮在第一時間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和決定應急救援初步方案;

(3)儘快組織撤離事故區域附近職工或羣眾,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4)決定啟動本預案或專項預案,並報告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級別:

(1)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2 響應程序

5.2.1 應急指揮

煙花爆竹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主要由企業應急指揮部指揮,企業各職能部門和各應急工作組要積極參加搶險救援行動及配合支援工作。

5.2.2 應急行動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採取應急行動的主要原則是救人為本,儘量將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證現場工作人員與搶險人員的安全,經過企業應急指揮部對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搶救方案,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5.2.3 資源調配

在應急指揮和應急行動過程中,煙花爆竹企業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調配各種通信與信息工具:應急隊伍資源、應急物資裝備資源、交通運輸,醫療等保障措施。

5.2.4 應急避險

煙花爆竹企業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冷靜思考並落實應急響應時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險措施,防止次生生產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2.5 擴大應急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或根據各自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等是否滿足應急行動的需要,及時向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請示擴大應急;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及時向當區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請求支援的信息,並負責協助當區政府或企業以外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實施應急行動。

5.3 信息報告與處置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單位負責人。

總指揮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當企業發生的事故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先向110指揮中心、120急救站及區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然後向本企業應急辦和企業領導報告,以便儘快得到外部專業救援隊伍的支援。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確保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以及值班人,保證應急電話更新後及時通知到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及各個應急工作小組成員。一旦發現事故出現徵兆或發生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按照本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彙總相關信息並迅速報告。

報告事故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5.4 報警標準用語

向119消防指揮中心或120急救中心報警時報警人可按以下內容敍述預警信息:

(1)我們這裏是××××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工廠),地址在××區×××路××號;

(2)我企業(廠)今天早上/中午/下午××點,發生(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廠房設施倒塌/其他)事故;現有××人受傷/死亡/無傷亡;

(3)報警人×××、報警電話號碼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企業各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1)保衞科、安技科等部門應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

(2)企業工會、後勤科、供應科等部門要迅速設立員工和附近羣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事故善後,做好受災人員的安撫工作。

(3)衞生所要設立醫療救治站,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羣眾提供常用藥品;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4)保衞科應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持事故區域社會秩序。

6.2 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企業應組織由保衞科、安技科、財務科、生產科等相關部門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應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後,立即調查事故情況,並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範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彙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6.3 調查和總結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應急辦以事故報告形式報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7 保障措施

7.1 應急裝備保障

企業應急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設備、急救藥品等由供應科負責採購和提供,並由各部門負責妥善存放和保管;

7.2 應急隊伍保障

當地公安(治安、消防)和緊急救護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7.3 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設施、設備工具、運行秩序等。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保衞科要及時協助當地公安、消防、交管部門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7.4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所和醫療救護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災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後,衞生所要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站,並積極配合急救站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後,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7.5 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保衞科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羣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衞,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7.6 物資保障

供應科、後勤科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並根據煙花爆竹產品的種類和數量,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所需的物資。對於企業應急救援所需的大型機械設備、設施和運輸車輛由供應科負責與有關企業聯繫。

7.7 經費保障

企業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財務科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包括企業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項目以及用於應急救援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預案修訂等;財務部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查資金使用。

7.8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較大、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企業後勤科和供應科應負責為受災羣眾大家搭建臨時性簡易住房或避難所,並配備必要的供水和衞生設施。

8 宣傳、培訓和演習

8.1 宣傳和培訓

企業應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企業應制定計劃定期對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煙花爆竹事故緊急救護知識。

8.2 應急演練

企業應每年組織一次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以驗證本預案的適用性,提高職工羣眾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能力。企業應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對演練活動進行總結和評估,以檢驗本企業的應急救援能力、協調配合能力以及企業應急資源的儲備是否滿足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等。

9 獎勵與懲處

9.1 獎勵

在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於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 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脱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污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祕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 附則

10.1 預案定和解釋。

本預案由應急辦公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10.2 預案修訂

本預案將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更新和企業對應急演練活動的評估結果由應急辦組織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修訂或完善。

10.3 預案實施日期

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2

第一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是指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火災、人員傷亡、公共衞生事件、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

第二條:指導思想:各類企業的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導思想。安全事故發生後,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映,處置得力的原則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將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降到最低,並迅速恢復正常狀態。

第三條:成立我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附後)

第四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掌握各類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繪製安全事故分佈圖。

2、整合救援資源,合理組建專業救援隊和社會救援組織,有效配置各類搶險儀器、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周圍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

4、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成搶險救援機構,並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指導救援隊伍和組織進行摸擬演練,並及時修訂安全預案。

第五條: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報告

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企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判斷、搶險救援的進展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搶險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六條: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後,要立即組織專業隊伍和有關人員迅速開展搶救、處置工作,控制事故(險情)擴大,為後續救援搶救創造條件。

2、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險情)現場後,立即根據事故(險情)發生的地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應急救援責任分工,組成搶險救援機構,並向有關單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各救援小組立即開展工作。

3、搶險救援結束後,在統一指揮下,有序撤離。

第七條:工作要求

負有搶險救援任務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政令暢通。

第八條:參加救援的單位:

汐子派出所、二龍派出所、汐子衞生院、二龍衞生院、汐子電信、二龍電信、汐子變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