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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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養目標

北京中醫藥大學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中醫藥人才。

 二、培養類型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於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培養高級醫學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於從事醫學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以“105”開頭的專業均培養此類型碩士研究生。

三、招生規模

2016年我校預計招生790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規定的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臨牀醫學院各專業報考考生必須具備統招五年一貫制(不包括專升本和專接本)的醫學背景考生(不含藥學、中藥學、護理學、醫學技術等非臨牀類專業)。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印發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文件規定,中醫碩士專業學位 (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7”)採取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接軌的培養,招生對象為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的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專業為中醫學、鍼灸推拿學、中西醫臨牀醫學)。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4)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大專畢業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學位研究生當年9月1日)學習或工作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必須達到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可以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但不能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①修完本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並提交進修學校提供的學習證明及成績單;

②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及目前從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③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科研成果獎,要求一等獎排序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

④如取得複試資格,複試時需加試兩門業務課,加試科目在複試前通知。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但學校不提供獎學金。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以教育部公佈的時間為準) 網址: (公網)或 (教育網)。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2、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1月12日之前。請考生關注各報考點公佈的現場確認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3、教育部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招生單位核查報名信息時,將認證報告交招生單位核驗。

六、我校綜合考試有以下幾類

1、306西醫綜合:300分由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2、307中醫綜合:300分由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308護理綜合: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基礎護理學、護理學導論、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4、350 中藥專業基礎綜合:300分由我校命題。含中藥藥劑學、中藥鑑定學、中藥化學、中藥學

5、701中藥綜合1:300分由我校命題。含中藥學、分析化學、中藥化學

6、702中藥綜合2:300分由我校命題。含有機化學、分析化學、中藥化學

7、703藥學綜合1: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

8、704藥學綜合2:300分由我校命題。含微生物學、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

9、705管理綜合:150分由我校命題。含管理學基礎、管理心理學、社會醫學、衞生經濟學

七、考生須從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請考生於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八、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成績2月份在我校網頁上查詢,有關複試的信息將及時在網上公佈。我校自主確定並公佈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四位為 “1057”)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中醫碩士專業學位。

九、我校2016年專業目錄(附件1)中可招收跨門類考生的專業已在備註中註明。跨門類報考中醫學(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05”)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試通過後均需在複試中加試兩門醫學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在複試前通知。(注:根據國家衞生計生委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 【國衞醫發﹝2014﹞11號】規定,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十、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以我校網頁上發佈的內容為準。

十一、我校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在複試前進行,要求參加複試人員均須出示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或日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原件,應屆生須出示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據的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此帶來的後果,考生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