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報考點(1101)2014年碩士生網上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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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認真閲讀本文,凡因未按要求報名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1.考生須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報考信息。

  2.本報考點僅受理以下考生報名:
  ⑴被北京大學接收為推薦免試碩士生(含碩博連讀)的京內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有北京大學接收函)。
  ⑵報考北京大學且在北京大學參加入學考試(包括全國統考、單獨考試、各類專業學位聯考、“強軍計劃”)的考生;

  3.報考北京大學的港澳台人士及外國來華留學人士,請按《北京大學從香港、澳門、台灣人士中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北京大學招收外國來華留學生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的相關規定提交報名申請。

  4.本報考點要求考生須通過網報系統提供的支付平台足額交納報考費;

  5.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後,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均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可在網報截止前有效時段內,使用已註冊的用户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網報期間,我校對考生提交的信息進行檢查校驗,並將有關信息項公佈在“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首頁的“重要公告”欄目內,請考生按報名號查詢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及時修改。
  請注意:①國內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編號須填寫“證書編號”,通常為16位以上數字,前5位為頒發此證書的高校代碼。不要填寫證書序列號(如No:XXXXX)。②境外(含香港、澳門、台灣)學歷須填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內容包含:國家(或地區)[年度]編號。例:教留服認英[XXXX]XXXX號。
  報名期間網報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凡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凡因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導致不能參加初試(或複試)的,責任自負。

  6.本報考點要求上載個人電子照片。考生於網報成功2-3個工作日後(公休日順延),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網址同上),按《北京大學報考點關於查驗碩士生報名信息及上載個人電子照片的公告》要求查驗報名結果,同時根據系統提示上載本人電子照片。網站開通時間為2013年10月14日10點。
  本報考點11月10日至14日期間,不設現場確認。考生在“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上確認本人報考信息無誤,上載照片結果為“審核已通過”,交費狀況為“已交費”,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7.經本報考點確認準考的應試考生請於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並妥善保存至複試錄取階段。

  8.北京大學報考點諮詢電話:62751354、 62756913、82802338(醫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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