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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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接收推免研究生辦法

 一、申請條件:

1.一般應是全國重點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並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對於來自設立研究生院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生,只要獲得所在學校的推免資格,獲得免試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機會將非常高。

3.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質和基礎;

4.原則上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為425分以上。

5.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限於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權的進行基礎研究的理工科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是“07”或“08”的專業)。

6.我校2017年擬接收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人數60人左右,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人數不限。

二、申請程序:

1.7月份通過夏令營報名系統填報的同學,報名數據將在8月底轉入本系統,在此之前,考生無需再重新填報。因夏令營名額所限而未入營的同學若能獲得了本科所在學校的推免資格,可直接與相關學院電話聯繫申請複試資格。

2.所有申請免試攻讀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一律在網上報名(含本校推本校),擬申請人須於 2016年8月10-10月20日 ,登錄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直博)推免系統,提交個人申請信息後,下載打印《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請表》(該表於複試時提交)。

3.我校對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於9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佈面試名單 。

4.進入複試名單的申請人於9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下載打印《複試通知書》,並於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我校參加複試。

5.申請人複試時須提交:

①《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請表》1份(可不用本科學校蓋章);

②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1份,並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處的公章、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各自複印件;

③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原件和複印件;

④其它能證明自身學習、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績(如獲獎證書複印件及申請人提交的體現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複印件各1份(該部分材料不作為必須提供材料內容,僅供我校審核、接收時可優先參考)。

⑤申請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對通過複試並同意接收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考生,必須在2016年9月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中完成最終的接收程序。凡通過複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佈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後,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7.如發現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並通報其本科所在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