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改名申請書四篇

學識都 人氣:2.25W

我們眼下的社會,用到申請書的地方很多,申請書是承載我們願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改名申請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改名申請書四篇

改名申請書 篇1

XXX派出所:

本人女兒現用名梅春玲,女,漢族,20xx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產2892號影印件)。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梅芷洋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梅純婷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xx母親:xx

  二0xx年八月廿五

改名申請書 篇2

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好!本人現用名高紅穎,女,滿族,19xx年xx月0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地知道,這申請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陳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親:高瑞民,母親:白俊平)離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隨母姓,所以根據第99條及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高紅穎更改為白雪,現二代身份證已經丟失,特藉此補辦身份證的機會改名,申請改名為白雪,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但願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

年月日

改名申請書 篇3

尊敬的XX派出所領導及所有同志:

本人兒子現用名XXX,男,漢族,20xx年9月18日出生於XXXX院婦產科(附《出生醫學證明》)。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只是用客家話來念其名字,沒有注意到若用普通話來念,卻與我表哥的`名字吳XX讀音極為接近(“世”與“仕”相同、“啟”與“祺”音相同),所以用普通話來念的話,很容易將他們的名字混淆,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是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今特此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X的申請。

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在此也深表愧疚,但望貴所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

  申請人:父親:XXX母親:XXX

  20xx年X月X日

改名申請書 篇4

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兒子/女兒户籍地址北京市區號,現用名,男/女,族,20xx年月日出生於XX市XX醫院婦產科(附《出生證》複印件)。由於出生時剖腹產,大人和孩子在生產後身體一直出現問題,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孩子的名字問題,臨近申報姓名的最後階段匆匆去辦理了登記,沒有慎重考慮,我們做家長的和家中老人都覺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後,最終決定為孩子提出改名申請。

現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後的姓名為**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滿十八週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我兒子/女兒今年2週歲,無法自行申請,所以我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現提出書面申請,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父親:XXX母親: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