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範例以及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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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注: 請將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粘貼於本表背面左上角處;

杭州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範例以及需要的材料

辦理網點詳見中心網站:杭州公積金中心網址:

蕭山分中心網址:

餘杭分中心網址:

諮詢電話:12329-1

辦 理 須 知

 一、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對於補交經濟適用房土地出讓金的,提供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及土地出讓金專用票據。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契税完税憑證。

3、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協議、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4、回遷(擴面)住房的,提供回遷(擴面)協議、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門批准的建房許可證明(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農村村民建房呈報表、農村村民建房批准書)及購買材料的憑證。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門批准的證明材料(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房屋鑑定機構出具的損壞程度嚴重以上的房屋鑑定報告及購買材料的憑證。

(二)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或貸款結清憑證。其中,還款明細需經銀行蓋章幷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號、還款賬號、還款日期、還款金額;所列要素在銀行打印明細上不全的,需由銀行蓋章時加註缺項要素;如有部分提前還貸,還貸金額需在還款明細記錄中列清。

(三)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憑證;無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的無房證明(注:無房證明的區域範圍需包括主城區、蕭山區、餘杭區)。

(四)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明。

(五)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六)本市户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5週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七)非本市户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八)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政府部門核發的困難家庭救助證。

(九)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户籍註銷證明或經翻譯社翻譯的國(境)外長期定居證明。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一般應由職工本人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須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身份證明資料:

1、委託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2、委託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有效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委託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委託提取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還貸的,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結婚證或户口簿等有效的關係證明。

(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視作法定授權代理人,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均須到中心辦理手續,並提供本人身份證、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

三、提取方式

(一)職工以本人銀行卡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欄選擇“銀行卡轉賬”,填寫賬户户名為本人的銀行卡開户銀行和卡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直接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到指定銀行卡。目前銀行卡轉賬方式用於帶有銀聯標誌可正常使用的銀行卡(除外資銀行卡)。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需將資金轉至售房單位的,“提取方式”欄選擇“其他轉賬”,並根據售房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填寫收款單位名稱(須與購房合同中售房單位一致)、開户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支付給收款單位。

(三)職工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欄選擇“銀行存單”。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單,職工或代理人憑當日提取核准單向指定銀行簽收銀行定期存單。

 四、其他事項

本表“資金性質”欄只可選擇一種,提取多種資金需分別填表。

篇二:杭州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辦理要件:

1、填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無需單位蓋章);

2、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對於補交經濟適用房土地出讓金的,提供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及土地出讓金專用票據。

3、身份證及其他委託人證明:

(1)本人提取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職工符合上述條件的,提取本人賬户餘額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另須提供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户籍證明等有效關係證明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辦理流程:職工持以上相關申報材料到公積金歸集科窗口辦理→中心受理審核通過後→轉入申請人本人銀聯卡。

提取期限和額度: 支付首付款後提取:提取金額截止簽定購房合同當月的個人賬户餘額,個人賬户餘額超過首付款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分期付款購買的,提取額度為截止票據日期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户餘額,個人賬户超過票據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其中,屬“購買”的,住房消費行為發生時間按合同簽訂當月或契證(或完税憑證)所載“立契日期”認定,屬“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消費行為發生時間按批准當月認定。

三、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情況特殊需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告知辦理結果。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

一、辦理要件:

1、填報《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無需單位蓋章);

2、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①借款合同;②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還款證明需包含自上次提取至此次提取期間所有的還款記錄,需經銀行蓋章幷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號、還款賬號、還款日期、還款金額;所列要素在銀行打印憑證上不全的,需由銀行蓋章時加註缺項要素;如有部分提前還貸,還貸金額需在還款明細記錄中列清);③首次提取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

3、身份證及其他委託人證明:

(1)本人提取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職工提取本人賬户餘額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還須提供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户籍證明等有效的關係證明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辦理流程:職工持以上相關申報材料到公積金歸集科窗口辦理→中心受理審核通過後→轉入申請人本人銀聯卡(銀聯卡指全國各大行發放的帶銀聯標記的所有銀行卡,因銀行方原因,外資銀行所發放的銀聯卡暫不能辦理轉賬)。 提取期限和額度:

(1)還貸期間提取的,提取額度為:截止最近還款當月的個人賬户餘額,且不得超過上一次提取之後的還本付息額(含提前還款金額),超過的按實際還本付息額提取。

(2)貸款還清提取的,提取額度為:截止貸款還清當月的個人賬户餘額,個人賬户餘額超過還清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三、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情況特殊需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告知辦理結果

篇三:杭州領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帶的手續

領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帶的手續:

1、 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2、 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 本人户口本原件複印件;

4、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必須有繳存單位蓋章。

一、辦事程序:

職工填報《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繳存單位審核同意蓋公章(託管職工持託管户手冊不需蓋章)→ 提供相關材料(見提取指南)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公積金提取”窗口辦理 → 中心審核同意後 → 職工選擇卡折轉賬提取的,“公積金提取”窗口辦結即可;職工選擇銀行存單提取的,到“建行兑付”窗口簽收銀行定期存單。

二、相關材料:

1、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自備):

(1)離休、退休(退職):離休、退休(退職)證書(或職工退休(退職)基本養老金審批核定表)。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①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②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3)本市户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5週歲: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4)非本市户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杭州市困難家庭(低保、特困、困難)救助證。

(6)出國、出境定居:①護照、②户籍註銷證明或國(境)外定居證明。

(7)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①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②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司法證明。

2、身份證件: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委託單位經辦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委託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代為提取: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③有效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係證明)。

(4)委託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證複印件,②受託人身份證原件,③委託提取公證書原件。

(5)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並且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必須到中心現場辦理提取手續。

 三、提取額度:

1、提取金額為截止辦理當月的個人賬户餘額(本息餘額)。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併計算。

 四、辦事期限:即時辦理,情況特殊需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告知處理結果。

 五、辦理地點:錢江新城“市民之家”(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L樓二樓9~16號窗口)

中心網址:

政策諮詢電話:96345 1391400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