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的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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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州務工的人。對於落户政策都是較為關注的,那麼我們具體要注意落户政策的哪些內容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蘇州的落户政策

  

  蘇州的落户政策:

積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

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學、子女參加蘇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公共服務待遇。

適用地區

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人羣

在市區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蘇州縣級市及吳江區户籍人員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時間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計分標準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一基礎分: 個人基本情況、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居住情況

個人基本情況積分

1. 年齡。

得分標準: 18 週歲以上至 40 週歲以下人員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大專(高職)30分

大學本科60分

碩士研究生200分

博士研究生400分

按最高學歷計分, 不累加計分。

3.職稱 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得分。

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10分

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30分

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50分

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100分

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300分

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 不累加計分。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 在蘇州大市範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 1 個月, 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0 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 分。

居住情況積分

1. 房產情況。

擁有且居住房產面積>=75㎡60分

超過75㎡的

每增加25 ㎡加20分

2. 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 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計劃生育情況、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税、公共衞生

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 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並出具有效證明的, 加100 分。

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獲得授權並計入蘇州市授權數據內的第一發明人30分/件(可累計計分)

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獲得授權並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第一發明人

10分/件,累計最高不超過60分表彰獎勵

獲得區黨委、政府及區部、委、辦、局表彰獎勵10分/次

獲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20分/次

獲得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40分/次

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

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獲得國家級比賽前3名獎勵加100分

獲得全國前8名、江蘇省級比賽前3名獎勵40分/次

全國前16名和江蘇省級前8名30分/次

獲得蘇州市級比賽前3名獎勵20分/次

獲得蘇州市區級比賽前3名獎勵10分

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 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 按以下標準計分:

在蘇州市區參加志願服務組織成為註冊志願者,且服務時間滿24小時

5分(一星級10分,二星級20分,三星級30分,四星級40分,五星級50分)

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5分

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5分

在蘇州市實現造血幹細胞採樣10分

在蘇州市實現捐獻遺體(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親屬申請(僅限一人)80分

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衞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30分

在蘇州市區參加義警10分

投資納税

在蘇州市區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户20分

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有限公司30分

個人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税款每滿1000元5分

在蘇州市區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賃户,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發票每年度加10分

公共衞生

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並納入蘇州市區所在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兒童預防接種管理10分

~6歲兒童及其母親在蘇州市區接受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務,並持有蘇州市母嬰保健卡10分

在蘇州市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5分

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5分

三扣減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

辦理條件:

1、已納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在蘇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最低標準,人均住房面積大於或等於18平方米;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區、街道(鎮)積分管理服務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佈上半年“入户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户指標數;

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户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後,在蘇州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將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4、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户籍准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於1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予以答覆。

5、獲得户籍准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於3個月內攜帶積分户籍准入卡和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户籍准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6、獲得户籍准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於60日內攜帶積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户籍准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注:申請人遷入本市户籍後,其積分管理自動終止。

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辦理的重要時間點:

申請時間點: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

指標數量公佈時間點: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

入户名額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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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政府下發文件通知,最新版的《蘇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辦法》新鮮出爐!新版《蘇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辦法》最突出的亮點就是將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正式寫入。事實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已於2016年1月15日起實行。2016年7月4日,全市蘇州首張積分户籍准入卡發出!

很顯然,此次新發布的《蘇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辦法》明確了蘇州積分入户的相關準則,參加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非市區户籍人員,可憑積分户籍准入卡到申請地公安機關申請户口遷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購房落户的規定有了新的微調。

蘇州購房入户新規

2007年9月,蘇州市公佈了修訂後的《蘇州市户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一直沿用至今。規定“購買市區成套商品房面積須達到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才可遷入。”

2016年7月新版《蘇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辦法》中,“買房入户”的基本條件依然是“購房須滿75平方米才能入户”。

新出台的《蘇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户口遷入:

(一)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3年,並與市區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3年,並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税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依前款規定提出申請的申請人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