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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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印發了《成都住房公積金騙提套取行為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處理辦法”)。具體情況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成都公積金新政

在抑制騙提套取上,《處理辦法》給出了諸多嚴厲的處罰措施,如果騙提套取的行為被查實,當事人將被納入不良行為登記,同時追回騙提套取資金,當事人未來的提取和貸款業務辦理申請都會受到影響。

“三堂會審”

核實騙提套取行為真實性

據悉,《處理辦法》明確了對騙提套取行為的核實認定程序,發現繳存職工涉嫌利用虛假資料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業務審核部門對繳存職工進行問詢調查,填寫問詢筆錄,並收集、留存相關材料。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問詢筆錄和相關材料,聯繫房管、當事人所在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真實性核實。

通過調查核實,繳存職工存在騙提套取行為的,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調查情況出具調查情況通知書並通知繳存職工在7個工作日內簽收。繳存職工逾期未到場簽收調查情況通知書或拒絕簽收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將在相應時間內,將調查情況通知書相關內容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入門網站對外公告。繳存職工對調查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提出書面異議申請。成都公積金中心將啟動核查,並將核查結果書面告知繳存職工。但經成都公積金中心異議核查後認為繳存職工存在騙提套取行為的,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繳存職工騙提套取行為具體實施情況採取措施予以處理,督促整改。

最嚴處罰

暫停違規者全域辦理業務

“《處理辦法》明確了針對住房公積金存在騙提套取行為但被調查制止和存在騙提套取行為且已提取資金的這兩類情況,將分別進行處理。”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説。

“處理措施更明確,也充分體現了處罰的梯度,進一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使得《處理辦法》更具可執行性。”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説,對騙提套取行為未果者將對其進行口頭批評教育;對騙提套取行為者,將進行口頭批評教育、不良行為登記,同時追回騙提套取資金。

據介紹,口頭批評教育是主要是針對繳存職工存在騙提套取行為但被調查制止的,成都公積金中心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將其騙提套取信息報送其工作單位,如果繳存職工屬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作人員的,同時報送其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建議單位對該繳存職工進行批評教育,規範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行為。

“不良行為登記”指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騙提套取職工個人信息及騙提套取行為記入成都公積金中心業務管理系統。納入不良行為登記後,成都公積金中心暫停騙提套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住房公積金業務功能以及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全域提取業務辦理資格;暫停受理騙提套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不包括離退休提取,死亡提取業務)和貸款業務辦理申請,並將騙提套取職工騙提套取信息報送其工作單位及徵信管理部門。騙提套取職工屬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作人員的,同時報送其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

“納入不良行為登記後,騙提套取職工辦理公積金賬户轉移業務時,不良行為登記記錄一併進行轉移。”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説,成都公積金中心要求騙提套取職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退還套取資金,未按此要求退還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採取法律手段追回資金。

處理“內鬼”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提供虛假材料,協助繳存職工騙提套取的單位,成都公積金中心不僅將通過入門網站、互聯網對外公佈,還將做相關處理。”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説,屬於勞務派遣機構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成都市勞務派遣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相關信息。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住房委託代理銷售、中介機構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成都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相關信息。繳存單位出具虛假資料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通過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及時曝光違規行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構報送相關信息。

“成都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幫助繳存職工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或不按規定處理,侵害繳存職工或單位合法權益的,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騙提套取行為構成犯罪的‘內鬼’,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説,《處理辦法》規定“繳存職工收到處理決定書10個工作日內主動全額退回騙提套取資金滿6個月的;繳存職工未按規定全額退回騙提套取資金,成都公積金中心全額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後滿1年的;不良行為登記時間滿5年的。”這三種情況,中心在滿足條件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刪除繳存職工不良行為登記信息。繳存職工異議申請經確認屬實,排除繳存職工騙提套取行為的,相關處理也會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