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論文寫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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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論文寫作規則

1.1 文題
1.1.1 不能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詞、字符、代號等,更不能將原形詞與縮略詞並用;
1.1.2 中英文題含義基本一致;
1.1.2 英文文題除首詞首字母及專用名詞、常規縮寫字母大寫外,餘均小寫;
1.1.3 基金項目在文題右上角加星號,並於首頁右下角註明基金名稱及基金號;
1.1.4 論著文題用3宋,短篇文題用4宋。
1.2 作者署名
1.2.1 作者姓名之間無標點,單名作者姓與名之間空一格,末兩個作者間不用“和”或 "and";
1.2.2 第一作者除姓名外,還要寫上年齡、性別、職稱、學位及聯繫電話等;
1.2.3 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一律姓在前、名在後,姓和名首字母大寫,複姓雙名均不加連字符;
1.2.4 不同單位的用阿拉伯數字標識於右上角(見示例);
1.2.5 5號楷體打印。
1.3 單位
1.3.1 中文從大到小、英文從小到大寫全稱,後跟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兩者間以逗號相隔;
1.3.2 不同單位者在左上角以相應阿拉伯數字作標識;
1.3.3 5號楷體
1.4 摘要
1.4.1 凡有一定分量的論文都應有摘要,重要論文還應有英文摘要;
1.4.2 摘要應是全文的濃縮,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即論文的重要內容和數據都應出現在摘要裏,根據內容決定信息量,不宜硬性規定字數;
1.4.3一般主張用無人稱形式(所謂的第三人稱,國標P260),不分段、不列圖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和註釋;
1.4.4 除個案報道等短篇外,要求寫結構式摘要: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1.4.5中英文內容要基本一致;英文相對比中文更詳細,以利進入國際檢索系統。
1.4.6 英文摘要需請本科室或同專業外語基礎好並有一定寫作經驗者審修,達到有編輯修改的'基礎,否則,退回重寫;英文摘要不另成頁,置於中文摘要的“中圖分類號”之後。
1.4.7 縮略詞、代號及尚未規範化的名詞術語,首次出現時應加括號注原詞或予以説明;
1.4.8 摘要中英文均用小五號字打印。
1.5 關鍵詞
1.5.1 每篇文章要選出3~8個反映文章主要內容的關鍵詞,個案報道等短篇酌減;
1.5.1 關鍵詞應儘量從MeSH詞表中選用規範詞,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情報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註釋字順表》、《漢語主題詞表》、《中醫藥主題詞表》,未被詞表收錄的自由詞必要時也可作為關鍵詞標註;
1.5.2 副主題詞如診斷/diagnosis、治療/therapy或treatment、手術/operation或surgery不能作為關鍵詞使用;
1.5.3 關鍵詞置於摘要下方,無摘要的文章可排印在文末或作者署名的下方,本刊取後者;
1.5.4 關鍵詞間以分號相隔。
1.6 中圖分類號
1.6.1 為便於檢索和編制索引,本刊決定從1999年起標註中國圖書分類法分類號(簡稱中圖分類號);
1.6.2 中圖分類號按《中國圖書分類法》標註,一篇文章如涉及多個學科,在主分類號之後還可以標註1~3個相關學科的分類號;
1.6.3 中圖分類號排印在中文關鍵詞下方,可不標英文分類號。
1.7 收稿日期
1.7.1 國標要求每篇文章須標註編輯部收到文稿的日期,本刊暫不刊注修回日期;
1.7.2 本刊要求收稿日期排印在文末,加圓括號:(收稿日期:1998-12-26)。
1.8 正文
1.8.1 論著(取消“科學研究”、增加“研究快訊或”“研究簡報”欄目)、臨牀經驗及技術方法分引言、材料和方法、結果、討論4部分,個案報告可只分病例報告/臨牀資料、討論兩部分;
1.8.2 標題
論著中的4大部分的標題為一級標題,與上文隔一行,黑體、獨佔一行;二級以下標題用楷體,空一字距接排正文;若二級標題後緊接着是三級標題,則三級標題另起一行,空一字距接排正文,以此類推;標題層次最多不超過4級,小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