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韓國留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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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韓國大學和政府為了吸引更多的留學生,提出了很多新政策。這些政策涵蓋了留學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我們隨本站小編來看一下最新的韓國留學政策。

2016最新韓國留學政策

本次的政策放緩是為了迎接中韓FTA吸引外國人才的角度上進行的,在本年度1月份雖然已經提前得知了這個消息,但正式報到材料公佈之前還是需要嚴謹的對待。

本次放緩的主要由以下幾方面:

放緩了就業及求職簽證的頒發要件;

放緩了外國留學生在韓國創業的要件;

放寬了部分永住權的申請要件;

允許了邀請父母。

就業及求職簽證的頒發要件的變化

放緩畢業於韓國大學的留學生的就業簽證(E-7)申請要件

原來的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E-7必須要專業對口;專科畢業生則專業對口以外的平均學分要達到3.0以上或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書。

放緩後的本科畢業生廢除了專業對口限制。對專科畢業生則廢除了學分和資格證書的要求。

解析:現在韓國本科畢業生申請E-7簽證不需要專業對口都可以申請。專科畢業生雖然也需要專業對口,但是專業的關聯性也放寬認定,所以申請E-7的難度大大減少。

放緩畢業於韓國大學的留學生求職簽證(D-10)的申請要件

原來的專科畢業生的平均學分要達到3.0以上或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學分未滿3.0時需要指導教授的推薦書。

放緩後上述的學分、資格證、指導教授的推薦書的要求廢除。

解析:只要畢業於韓國的本科、專科院校都可以申請求職(D-10)簽證。

擴大畢業於韓國大學的留學生求職簽證(D-10)的居留期限

原來的D-10居留期限為:本,碩、博士為2年,本科為1年。

放緩後對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或平均學分達到2.5以上的專科畢業生或本科畢業生也賦予最長2年的居留期限。

解析:只要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後,都可以得到2年的D-10居留期限,專科畢業生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或平均學分達到2.5以上時,也可以得到2年的D-10居留期限。

留學生在韓國創業的要件

原來的制度是:根據《外匯交易法》或《外國人投資促進法》的規定,投資3億以上到韓國後,對經營公司或進行營利活動的人員可頒發貿易經營(D-9)簽證(俗稱“自營業簽證”)。

現在更改為在韓國大學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持有留學(D-2)或求職(D-10)簽證的人員,投資1億韓元以上,希望經營公司貨進行營利活動的,可頒發貿易經營(D-9)簽證。

解析:1億韓元的投資金中,最高可以將韓國國內的5000萬韓元認定為投資資金。其他的金額必須為從國外投資到韓國的外資。另外,本科畢業生通過‘創業移民綜合支援系統(OASIS-1到8)’取得40分以上的總分時,也可以享受上述政策待遇。在上述的本科及碩士以上學位也包括畢業預定者。

部分永住權的申請要件

在瞭解放緩的永住政策之前,首先有必要對永住權的種類進行簡單的瞭解。永住權的申請一共分為下面16個種類:

1、連續居留5年以上(俗稱‘一般要件的永住權’)

2、國民的配偶(F-6),國民的未成年子女(F-2-2)

3、永住權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4、高額投資

5、出生在大韓民國的華僑

6、博士學位持有者

7、尖端技術領域的學士學位持有者

8、特定領域的能力所有人

9、特別功勞者

10、養老金受惠者

11、取得打分制居住(F-2)資格後,連續居留3年的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12、房地產投資移民者

13、永住權人的韓國出生子女

14、公益事業投資者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15、技術創業

16、高額投資附條件永住

本次的永住權申請要件的放緩,不是針對所有的永住權種類的。而是針對的是上述的第7種-尖端技術領域的學士學位持有者申請永住權的要件。

下面着重分析主要更改的部分:

原來的制度是:對持有尖端技術領域的學士學位以上的人,連續居住3年以上,同時年均所得超過GNI(人均國民總收入)時,可頒發永住資格。

放緩後的制度是:對專業領域擴大為整個理工專業,以及碩士學位持有者不受專業領域的限制。

解析:本來本科以上畢業生申請永住權的尖端技術領域的專業是IT、技術經營、納米、數碼電子、生物科學、傳送及機器、新材料、環境及能源。現在本科畢業生只要是理工專業都可以申請,碩士以上不限專業領域的限制。

此項永住權相比一般永住權的好處是隻要超過GNI即可,而不是超過2倍的GNI。

邀請父母

邀請人要件:在韓國大學的碩士、博士課程留學6個月以上的留學生。

被邀請人要件:邀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最多可邀請2名。

申請及許可內容:邀請人在管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申請訪問同居(F-1-15),頒發90日以下的單次往返簽證頒發認證書。在邀請人的居留期限範圍內,每次的延長期限最多可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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