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户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羣體。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女方結婚遷户口需要什麼材料,希望大家喜歡!
結婚後遷户口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户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申請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證或有關下崗證明(指非農業人口)。
結婚後遷户口條件:
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市、縣轄區)或一方為農業户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户口性質的,均可申請夫妻投靠入户。
拓展延伸
應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户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户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户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户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户,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户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户,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户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