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户,另立户籍檔案。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未成年户口獨立出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未成年户口怎麼獨立出來
一般來説未成年的孩子不可以辦獨立的户口本,未成年人的户口必須跟隨父親或者母親,不能單獨立户。
公民立户應提供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和居住條件的證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
居民家庭成員中因結婚等原因有住房並分開生活的,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後,辦理分户。
未滿18週歲的(除父母均為軍人、出國出境或雙亡的)不得單獨立户;租私房居住的不得單獨立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
符合以下條件才能把户口獨立出來
1、分户要求:當事人年滿18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及户主出具認可分户的書面意見等;
2、當事人能夠帶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證、分户協議書等,具體詢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另一方的答覆為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限定,分户需要以下要求:a、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b、夫妻之間、未成年娃兒之間與爸媽之間不分户;
3、不與户主寓居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4、鄉、村、組認可分户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户,手續能夠參照如下解決:
1、鄉村組認可分户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議分户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户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鄉村建房審批表或房屋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有去户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解決分户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