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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父母户口均在單位集體户,婚生嬰兒出生登記,新生嬰兒應在出生後一個月內到父親或母親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入户登記。
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結婚證
3、父母的户口簿
4、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
5、集體户口的户主同意書
辦理流程
1、徵得集體户口的户主同意
2、攜辦理所需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辦理入户手續
辦理時限及地點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理
辦理地點:
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