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身份證將可異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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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公安改革意見指出,紮實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落實無户口人員落户政策。建立户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户口和身份證。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户口身份證將可異地辦理

加快建立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

在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方面,這次改革從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機制、創新懲防犯罪工作機制、完善國際警務合作機制、健全情報信息主導警務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創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圍繞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立健全更加註重源頭預防、綜合治理的社會治安治理模式。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相關職業准入等掛鈎制度。健全社會治安組織動員機制,推動社會治安社會化治理。健全涉眾型經濟犯罪、涉電信詐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健全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高效順暢的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工作機制,等等。

取消暫住證制度 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這次改革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紮實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邊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務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定期清理和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制度。紮實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落實無户口人員落户政策。建立户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户口和身份證。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檢查驗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健全完善統一規範、靈活務實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制度。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加快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制度。縮小建設工程消防審批範圍。全面落實報警求助首接責任制、羣眾辦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單位彈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預約服務”、“綠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務模式。積極搭建綜合性網絡服務平台和新媒體移動終端,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全程網上流轉,方便羣眾諮詢、辦事和查詢、監督,等等。

▲釋疑▲

①為何改革?

由問題倒逼而產生的改革

日前,公安部負責人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答:改革因時代要求而推進。改革也由問題倒逼而產生。當前,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出現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這些不適應,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滯後,也有能力素質上的差距,既有體制機制上的制約,也有警務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這些長期困擾和影響公安工作發展進步的難題,必須迎難而上、改革創新。

②和以往區別?

觸及根本的“一攬子”改革

問:這次改革與以往改革相比有什麼不同?

答:與以往改革相比,這次改革主要有三個特點:第一,這是一次全面系統的改革。根據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經深入調研論證出台了“一攬子”改革舉措,包括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幾乎涵蓋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第二,這是一次綜合配套的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這是一次觸及根本的改革。這次改革聚焦問題、觸及根本,對一些多年積累下來的制約公安工作發展進步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了破題,不僅是對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警務保障的改進和完善,也是對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責任、權利、義務的規範和調整。

問:保民平安是公安機關的根本職責,這次改革就進一步提升羣眾安全感有哪些舉措?

答: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建立現代警務運行機制。二是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三是推進社會徵信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實現快遞、物流、網購等行業實名登記等安全監管制度。

③便民措施有哪些?

建立户口身份證網上流轉制度

問:人民羣眾對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特別關注。這方面的改革有什麼新舉措?

答:這些改革措施集中體現了三個關鍵詞:一是開放。比如,縮小建設工程消防審批範圍,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向有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下放駕駛人考試權限等,方便廣大羣眾就近辦證、考證。二是提效。比如,建立户口身份證網上流轉、核驗制度,方便羣眾異地辦理,實行這項制度後,羣眾就不需要跑回户籍地辦理户口、身份證了。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實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減少羣眾排隊等待,讓羣眾有更多的自主選擇的餘地。繼續深化車檢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等。三是脱鈎。比如,明確公安機關與機動車檢驗機構、駕校等經濟實體脱鈎。

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

在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方面,這次改革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人權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規範執法權力運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系列改革舉措。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裁量標準。深化執法公開,落實執法告知制度。圍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適應證據裁判規則要求的證據收集工作機制,完善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和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制度和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辯解、申訴、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機制,完善偵查階段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工作制度。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實行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完善執法責任制,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等等。

人民警察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還明確提出,根據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對人民警察實行分類管理。適應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

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人民警察撫卹優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依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等等。

④怎麼規範執法?

加強對刑訊逼供的預防

問: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如何進一步規範公安執法行為,保證嚴格公正執法?

答:這次改革緊緊抓住羣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和可能影響執法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和人權保障制度四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努力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朝着建設法治公安的目標前進。

這些改革措施,更加註重證據意識,適應證據裁判規則要求,完善證據收集工作機制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更加註重人權保障,強調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更加註重責任落實,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更加註重監督制約,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同時,拓寬外部監督渠道。特別是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防範冤假錯案問題,立足偵查階段,作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在受立案環節,完善立案審查制,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在訊問環節,嚴重刑事案件都要全程錄音錄像,逐步實現所有刑事案件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在證據環節,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證據,又要收集無罪、罪輕證據;在責任環節,建立執法責任清單制度,將執法職責細化分解到每個執法單位、崗位,明確辦案、審核、審批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打造覆蓋執法辦案全過程、全環節的責任鏈條。

⑤如何保障警察?

建立符合職業特點工資保障體系

問:這次改革為什麼提出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有哪些具體改革舉措?

答:這是由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決定的。當前,社會穩定進入風險期,公安機關任務繁重艱鉅,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為工作常態。

這次改革,明確提出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一是建立人民警察分類管理制度,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實行分類管理,合理確定警官、警員、警務技術職務層次,科學設置職務職數比例,同步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二是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以適應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要求。三是完善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津補貼等相關政策,向基層一線、艱苦危險等重點崗位傾斜,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等。此外,這次改革還提出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推動出台相關管理辦法。中央作出的這一重大改革決定,將極大地鼓舞隊伍士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警察的積極性,激勵全體民警更好地履行職責、服務人民。

問:黨中央對公安隊伍建設十分關心,這次改革在從嚴治警、從優待警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一是堅持政治建警,明確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把理想信念擺在公安隊伍建設第一位。二是規範權力運行,建立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切實把權力關在嚴密的制度籠子裏。三是強化監督制約,深化執法公開,自覺接受監督,落實執法辦案責任制,完善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執法辦案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本版文/新華社 圖示製作/左小榕

《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

總體目標

完善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適應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和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建立符合公安機關性質任務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建立體現人民警察職業特點、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範化、隊伍正規化,進一步提升人民羣眾的安全感。

七方面主要任務

一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

二是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

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

四是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

五是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

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

七是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聚焦三方面

一是着力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提高社會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羣眾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從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舉措,提高人民羣眾的滿意度。三是着力建設法治公安,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