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區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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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北侖區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北侖區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申請審核辦結時限控制在40個工作日(需要進行經濟狀況審核)或30個工作日(不需要經濟狀況審核),為此,結合公租房日常化申請受理工作要求,調整完善公租房審核流程。

1、各社區(村)受理後同時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及時登錄浙江省住房保障統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信息錄入。對申請材料不齊備或不符合規定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每星期工作日申請受理並初審通過的,必須在每星期最後一個工作日結束前把申報相關資料提交至各街道辦事處。

2、各街道辦事處對社區(村)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並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批地建房、拆遷安置補償情況進行核查(如申請家庭需進行收入核對的,請同時提交區民政部門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並及時登錄浙江省住房保障統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復審操作,複審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複審結束後立即將申報資料報區住房保障中心,並同時進行第一輪公示。

3、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寧波市公安局北侖分局、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不動產中心、區房管處和區住房保障部門仍按照《關於全面推進北侖區城鎮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侖房資〔2017〕38號)文件規定的職責和時限進行審核,同時登錄浙江省住房保障統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審核操作,區級各部門審核結束後,區住房保障部門及時進行第二輪公示。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材料

①區級各部門、街道(鎮鄉)及以上頒發的榮譽證書或相關表彰文件複印件,以上覆印件需社區(村)對原件確認後加蓋公章;

②對符合《北侖區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的提供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流動人口積分證明原件;

③申請前連續6個月在本區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證明;

④已被本區用人單位聘用兩週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