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海曙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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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了解決一些收入比較低,居住條件無法保證的人羣的住所問題,特意推行了公租房政策,如果滿足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可以入住公租房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寧波海曙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寧波海曙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時已取得海曙區常住户口;單身申請的需年滿28週歲。

(二)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高新區、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和大榭開發區(簡稱市區,下同)行政區域範圍內無房或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四)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已列入城市房屋徵收(拆遷)範圍的,應按徵收(拆遷)規定辦理,徵收(拆遷)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請,徵收(拆遷)安置後若符合申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

2、引進人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引進人才須是海曙區誠信合法經營企業(納税屬地海曙)或事業單位引進的中高層次人才。中高層次人才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合同,申請前6個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企業的,需簽訂三年以上正式合同。

具體分為以下4類:

①列入上年度《海曙區高素質緊缺人才引進資助目錄》的各類全職引進人才。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具有高級技師的各類人才。

③其他符合區人力社保局認定的中高級技術人才和中高層次人才。

④新就業無房職工,畢業18個月內且未享受寧波市人才安居和開放攬才產業聚智相關政策的引進人才。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區範圍內無房。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市區內無住房資助能力(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子女在市區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

(三)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流動人口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參加海曙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取得年度積分且與註冊登記在海曙區內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區內無房(市區指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大榭開發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遊度假區)。

(三)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量化積分(上年度積分)達到規定分值(具體分值由區流動人口管理部門會同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申請公告時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