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爆炸危害和預防工作總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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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粉塵爆炸的危害與預防

粉塵爆炸危害和預防工作總結三篇

定義:粉塵是指分散的固體物質。粉塵爆炸是指懸浮於空氣中的可燃粉塵觸及明火或 電火花等火源時發生的爆炸現象。

條件:可燃粉塵爆炸應具備三個條件,即粉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塵必須懸浮在空氣 中並與空氣混合到爆炸濃度,有足以引起粉塵爆炸的火源。

粉塵爆炸的過程:粉塵的爆炸可視為由以下三步發展形成的:

第一步是懸浮的粉塵在熱源作用下迅速地乾餾或氣化而產生出可燃氣體;

第二步是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而燃燒;

第三步是粉塵燃燒放出的熱量,以熱傳導和火焰輻射的方式傳給附近懸浮的或被吹揚起來的粉塵,這些粉塵受熱汽化後使燃燒循環地進行下去。隨着每個循環的逐次進行,其反應速度逐漸加快,通過劇烈的燃燒,最後形成爆炸。這種爆炸反應以及爆炸火焰速度、爆炸波速度、 爆炸壓力等將持續加快和升高,並呈跳躍式的發展。

影響粉塵爆炸的因素:粉塵的爆炸性能受粉塵的顆粒度、粉塵揮發性、粉塵水分、粉 塵灰分和火源強度等影響。

粉塵爆炸的特點:

(1)多次爆炸是粉塵爆炸的最大特點;

(2)粉塵爆炸所需的最小點火能量較高,一般在幾十毫焦耳以上。

(3)與可燃性氣體爆炸相比,粉塵爆炸壓力上升較緩慢,較高壓力持續時間長,釋放 的能量大,破壞力強。

粉塵爆炸的危害:

(1)具有極強的破壞性。粉塵爆炸涉及的範圍很廣,煤炭、化工、醫藥加工、木材加 工、糧食和飼料加工等部門都時有發生。如1952—1979年間,日本發生各類粉塵爆炸事故209起,傷亡共546人,其中以粉碎制粉工程和吸塵分離工程較突出,各為46起。

聯邦德國1965—1980年發生各類粉塵爆炸事故768起,其中較嚴重的是木粉及木製品粉 塵和糧食飼料爆炸事故,分別佔32%和25%。

近幾年來,我國每年發生粉塵爆炸的頻率為:局部爆炸150-300次系統爆炸1-3次,且呈增長趨勢。我國發生的這些粉塵爆炸尤其是系 統爆炸,造成了嚴重損失,僅1987年哈爾濱亞麻廠的亞麻塵爆炸事故,死亡58人,輕重傷177人,直接經濟損失882萬元。

(2)容易產生二次爆炸。第一次爆炸氣浪把沉積在設備或地面上的'粉塵吹揚起來,在爆炸後的短時間內爆炸中心區會形成負壓,周圍的新鮮空氣便由外向內填補進來,形成所謂的“返回風”,與揚起的粉塵混合,在第一次爆炸的餘火引燃下引起第二次爆炸。二次爆炸時,粉塵濃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時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例如,某硫磺粉廠, 名人堂:眾名人帶你感受他們的驅動人生馬雲任志強李嘉誠柳傳志史玉柱磨碎機內部發生爆炸,爆炸波沿氣體管道從磨碎機擴散到旋風分離器,在旋風分離器發生了二次爆炸,爆炸波通過爆炸後在旋風分離器上產生的裂口傳播到車間中,揚起了沉降在建築 物和工藝設備上的硫磺粉塵,又發生了爆炸。

(3)能產生有毒氣體。一種是一氧化碳;另一種是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氣 體。毒氣的產生往往造成爆炸過後的大量人畜中毒傷亡,必須充分重視。

什麼樣的粉塵有可能發生爆炸?最常見的粉塵爆炸有煤粉、澱粉、麪粉、茶葉、木粉、 糖粉、可可粉塵,玉米粉、土豆粉、幹奶粉、鋁粉、鋅粉、鎂粉、硫磺粉、硬橡膠粉、中藥 材加工廠的鋸屑、藥材粉塵,穀物加工廠和糧食倉庫的糧食粉塵等。這粉塵必須呈懸浮狀態。這些粉塵與空氣混合後,就如同可燃氣體或易燃液體的蒸氣與空氣混合一樣,達到一定的濃 度遇火源才會發生爆炸。

但只要我們加強防範措施,這類爆炸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採用有效的通風和除塵措施, 嚴禁吸煙及明火作業。在設備外殼設泄壓活門或其他裝置,採用爆炸遏制系統等。對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廠房,必須嚴格按照防爆技術等級進行設計,並單獨設置通風、排塵系統。要經常濕式打掃車間地面和設備,防止粉塵飛揚和聚集。保證系統要有很好的密閉性,必要時對密閉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塵充入氮氣、二氧化碳等氣體,以減少氧氣的含量,抑制粉塵的爆炸。

為了防止粉塵爆炸的發生,我們應該採用非活性粉塵的方法

如加強機器的維護保養,在新建廠房車間時,要採用先進的建築材料,保留足夠的泄壓面積和通風設施. 只要掌握了粉塵的特性及爆炸原因,就可以找到有效的預防方法。預防粉塵爆炸的措施主要有三個方面:

①控制粉塵。儘可能地減少粉塵的產生量,防止懸浮粉塵達到最低爆炸濃度,這是積 極的,也是最基本的預防措施;

②控制氧氣的含量。主要是在研磨機內充灌一定的惰性氣體(如氮氣),使氧氣含量 減少。如研磨硫黃粉,在設備內充灌25--50%的氮氣,爆炸就不可能發生;

③控制引燃粉塵熱源。凡是產生可燃粉塵的車間、工作間,應列為禁火區;有可燃粉塵產生的場所,電機應採用封閉式;其它的電器、儀表和照明燈具均採用防塵型;研磨的物質在進入研磨機前,必須經過篩選、去石和吸鐵處理,不讓石塊、金屬雜質進入研磨機內, 以免撞擊產生火花;軸承要勤加檢查,保持油路通暢,以免過熱;還要防止靜電放電;

④控制爆炸的範圍。在發生粉塵爆炸時,把爆炸控制在較小範圍內,阻止其繼續傳播和發展,以減少損失。例如設置自動水幕、水帶來阻止爆炸延伸;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廠房, 在設計時就應考慮泄壓措施、設置防爆牆等。

篇二:二十一團糧食企業粉塵防爆專項工作總結

二十一團根據《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糧食企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兵團糧食局關於開展糧食企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我團各類與糧食加工、儲備有關的企業及個體作坊開展了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樹立“經濟生產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同樣也不能犧牲人的健康為代價”的安全生產意識,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及要求開展了各項治理活動,通過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提高了糧食加工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現將專項行動總結如下:

一、 成立防塵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為認真全面落實防塵爆專項治理工作,我團成立了糧食企業粉塵防爆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任命主管工業生產的副團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發改科科長為副組長,安辦主任為預防治理主任;以加強對此項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對全團糧食加工廠及糧食加工小作坊進行防塵爆安全檢查督促,使其做到警鐘長鳴,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切實保障了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一方平安。

二、定方案,添措施,落實責任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針對我團糧食、儲備、加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管理工作缺陷,制定了《防塵爆專項整治方案》,對此次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實行統一行動,對任務進行了劃分,以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為原則,重點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我團糧食加工企業安全生產萬無一失。 三、加大對一線操作人員防塵爆的基礎知識宣傳和教育力度,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根據我團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一線操作人員防塵爆的基礎知識宣傳,深入各糧食加工廠房、倉庫及個體糧食加工小作坊,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黑板報、廣播、書寫標語等形式對從事糧食加工、儲備、運輸的職工羣眾進行防塵爆安全宣傳和教育,在全社會形成一種“人人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整治活動中,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00餘份,板報3期,書寫標語20幅,懸掛橫幅3個,出動人員100多人次。

四、強化廠房及倉庫監管制度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相關規定

針對我團實際情況,領導小組督促指導團內與糧食加工有關的企業及個體作坊貫徹落實《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8號),嚴格執行《糧食加工、儲運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7440)和《糧食倉庫安全操作規程》(LS1206-2005)的規定。規範使用防爆電器設備使用,嚴格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

五、隱患排查整治突出重點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我團加大安全整治工作力度,由領導小組出面組織各單位主要領導多次帶隊實行深入糧食加工廠、糧食倉庫、個體糧食加工小作坊等,查處安全隱患, 主要做出了一下幾個方面的督促檢查:

1. 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特別是防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並按照制度規程嚴格執行。

2. 企業、廠房、庫房安全設施和衞生手續是否完善,是否進行了安全、衞生現狀評價。

3. 生產設備、通風設施、除塵設備等設備設施的投入、運行情況;所有電氣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生產區域的温度控制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情況。

4. 糧食企業法人以及糧食加工、儲存、運輸的從業人員是否清楚粉塵防爆知識和安全法規,是否清楚本單位有無粉塵防爆危險場所,並採取了有效控制粉塵爆炸的措施。

5. 各糧食加工企業是否結合自身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特點,認真進行粉塵防爆檢查。

6. 各糧食企業是否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和安全法規,使職工瞭解本單位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危害程度和防爆措施。

7.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是否採取了分段與隔離措施,減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壞。是否採取了有效的防塵、降塵措施;是否制定了維護管理制度;防塵降塵設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運行。

8. 是否編制了防止粉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配備了相應器材;是否組織了應急演練。

安全無小事,我們必須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強化管理,從嚴從細,認真落實各項防塵爆安全管理制度,層層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抓好糧食企業粉塵防爆工作。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工作,共計排查安全隱患2處,提出更換老化機電設備的建議,整改電氣線路150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這次開展的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排查並整改了粉塵爆炸的安全隱患,但此項工作還需長抓不懈,我們將在此次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繼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實防塵爆安全隱患整改措施。鞏固防塵爆專項整治工作的成績,為糧食企業今後的安全生產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篇三:粉塵安全隱患自檢自查自糾工作情況總結

我礦按照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遼寧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關於開展全省煤礦粉塵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遼煤安辦字[2014]75號)文件要求,切實從排查治理煤礦粉塵事故隱患,杜絕和遏制粉塵重大事故,保護職工健康安全等工作着手。我礦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深入開展了粉塵安全隱患自檢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檢自查及整改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成立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自檢自查工作領導組。 組 長:張世忠

副組長:任國文

成 員:李殿元、李俊凱、林彥波、褚會明、馮文山、薄巨明、

張世凱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通風隊。

二、按照文件要求,我礦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了自檢自查工作。

1、粉塵防治管理機構、粉塵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相應崗位操作規程的建立情況。

2、礦井防塵供水系統的建立情況;防塵供水管路的覆蓋情況;粉塵防治的執行情況。

3、開採具有煤塵爆炸性的煤層時,採取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處理情況。

4、煤礦接觸粉塵的工作人員防塵用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5、對粉塵進行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的情況,對從業人員進行粉

塵危害宣傳教育的情況,作業場所相關警示知識設置情況。

6、井下巷道、採掘工作面積塵情況。

7、粉塵防治知識教育培訓情況。

8、粉塵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情況。

三、通過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1、根據文件精神,我礦部署成立了粉塵防治管理領導機構,負責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為粉塵危害治理責任落實發揮了重要作用。建立了粉塵檢測制度、綜合防塵管理制度、綜合防塵設施管理制度、測塵員崗位責任制等。

2、我礦井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防塵供水系統,防塵管路全部按照標準鋪設到井下所有產生粉塵地點;採掘工作面迴風巷道安設兩道淨化水幕,對主要運輸巷各煤巖轉載點安設了壓力噴霧,進行了空氣淨化,降塵效果明顯;採掘工作面嚴格執行濕式打眼,並按照作業規程內容嚴格控制水泡泥封堵長度。

3、對於開採具有煤塵爆炸性的煤層時,我礦通風部門對採煤工作面的運輸、迴風順槽兩巷安置了四組隔爆水袋,預防了煤塵爆炸。

4、我礦按照標準每3個月對從業人員發放防塵口罩一個;並要求從業者正確佩戴,否則按“三違”行為進行處理。

5、我礦設有粉塵檢測工3人,並要求每週進行粉塵測試,對檢測結果等級進行備案並公示,若超過規定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通過自查自糾,向從業人員灌輸有關粉塵危害及後果的常識,強調搞好粉塵治理的重要性,並在井口醒目位置設置了公告欄。同時在井下作業場所設置了職業危害警示警標。

6、通過自檢自查,礦領導小組對井下各運輸大巷、採掘工作面進行了徹底的清查,檢查結果粉塵指標符合規定,不存在積塵超標現象。

7、我礦利用每週一的安全會,在礦培訓教室開展了粉塵防治知識專題講座和培訓,累計培訓200餘人次。利用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宣傳粉塵的危害性,大力普及危害防治知識,提高了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8、按照要求,完善了粉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了粉塵事故現場處置方案。使應急準備和響應有據可循,有章可依。

通過此次自檢自查自糾工作,所有問題已經全部整改落實到位,切實提高了我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水平。今後我們將繼續加強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排查整改,切實從保障從業人員的健康和權益着手,紮紮實實搞好我礦的粉塵危害防治工作,確保粉塵危害防治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