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珠海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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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2015年4月1日起,珠海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從11%調整為13%。調整費率後,按繳費工資下限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每人每月增加繳費支出48.16元,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每人每月增加繳費支出24.08元。

近日,廣東珠海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和市地税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將珠海市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從11%調整為13%。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其繳費比例從19%調整為20%(含個人繳費比例)。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一直以來,珠海市職工養老保險維持較低單位費率,目前為11%,屬全省全國最低地區之一。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和省地方税務局《關於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要求,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單位費率統一調整至13%-15%,其中高於15%的地區調整至15%,低於13%的地區調整至 13%。因此,從2015年4月1日起,我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單位費率從11%調整為13%;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其繳費比例從19%調整為20%(含個人繳費比例)。

根據社會保險法,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與單位費率有關,調整單位費率將有利於進一步夯實保障基礎,繼續穩步提高參保人退休後的待遇水平。另外,按照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參保人將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到外省時,統籌基金按參保人繳費工資的12%轉移。由於此前我市養老保險單位費率為10%,因此須“倒貼”2%,此次調整單位費率將有利於改變這一現象。

因此,從2015年4月1日起,我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單位費率從11%調整為13%;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其繳費比例從19%調整為20%(含個人繳費比例)。根據社會保險法,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與單位費率有關,調整單位費率將有利於進一步夯實保障基礎,繼續穩步提高參保人退休後的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