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工資你算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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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班的你,拿到加班費了嗎?昨天,勞動監察部門提醒,紅包和春節大禮包不能代替加班費,春節加班費必須在下月發工資時兑現。如果加班費“縮水”或者沒着落,可撥打12333投訴。

春節加班工資你算好了嗎?

春節7天全加班,可領17天工資

春節期間,也是用工緊張的時期,尤其是服務性行業。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初一、初二、初三這3天法定假日加班的,可拿三倍工資。在其他4天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應支付雙倍工資。按照南京最低工資1630元計算,日工資最低約為74.94元(日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計薪天數為21.75天)。春節7天假期,其中3天是法定假日,加班費按3倍工資計算,每天至少為224.82元;4天為正常加班,且無調休的話,加班費用按2倍計算,每天至少為149.88元。

“如果7天全加班了,加班費合計為17天工資,也就是1274元,相當於大半個月工資了。”勞動監察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如果員工工資越高,其加班費也就越高。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向加班的員工發紅包來代替加班費的情況,勞動監察部門提醒,紅包是對員工的獎勵,是一種福利,加班費是對勞動者放棄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種補償,紅包不能衝抵加班費。法律對紅包並沒有強制要求;而加班工資是法律給用人單位設定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支付了紅包不能免除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定義務。

去年加班費發了沒?請單位主動申報

一些不發或者少發加班費的用人單位要注意了,勞動部門下月起開始查“舊賬”。根據南京市人社局新下發的通知,用人單位應在3月1日-6月20日期間,來辦理2014年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手續

記者瞭解到,書面審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高温津貼)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等。市、區兩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按照管轄目錄,分別對用人單位報送的書面審查資料進行審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督促並幫助其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