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下半年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模擬真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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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湖南2016下半年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模擬真題答案

1.C【解析】會計部門規章是指國家主管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即財政部以及其他相關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範圍內制定的、調整會計工作中某些方面內容的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和規範性文件,如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等。選項A、B屬於會計行政法規;選項D屬於會計法律。

2.B【解析】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3.B【解析】基本存款賬户是指存款人因辦理E1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户。基本存款賬户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户。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該通過該賬户辦理。

4.A【解析】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勞務或接受勞務、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所提供給對方的收付款的書面證明。我國發票按其用途及反映的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專業發票。

5.C【解析】政府採購的主體是依靠國家財政資金運作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不包括所有個人、私人企業和公司。國有企業不屬於政府採購的主體範圍。

6.A【解析】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在公司制企業中的董事長即為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7.D【解析】託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付的結算方式。選項A,匯兑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選項B,國內信用證(簡稱信用證)是開證銀行依照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面承諾;選項C。委託收款是指收款人委託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8.A【解析】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註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户轉為基本存款賬户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户除外。

9.C【解析】營業税納税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選項A、B、D屬於增值税的納税人。

10.C【解析】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客觀反映事物的本來面貌,不誇大、不縮小、不隱瞞.如實反映和披露單位經濟業務事項。堅持準則是指會計人員在處理業務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會計法律制度辦事,不為主觀或他人意志所左右。

11.B【解析】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凡是涉及款項和財務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這是內部牽制的要求。

12.A【解析】貼現是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將未到期的票據通過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而獲得現金的票據轉讓行為。票據的融資功能是通過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實現的。

13.D【解析】查驗徵收是指税務機關對納税人應税商品,通過查驗數量,按市場一般銷售單價計算其銷售收入並據以徵税的方式。選項A為定期定額徵收;選項8為查定徵收;選項C為查賬徵收。

14.C【解析】《預算法》第21條規定,中央預算與地方預算有關收入和支出項目的劃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對地方返還或者給予補助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5.A【解析】堅持準則是指會計人員在處理業務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會計法律制度辦事,不為主觀或他人意志所左右。王某的行為違背了這一要求。

16.D【解析】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適用於:①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②出納;③稽核;④資本、基金核算;⑤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⑥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⑦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⑧總賬;⑨財務報表編制;⑩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17.D【解析】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復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此項利率調整而調整。

18.D【解析】選項A、B、C屬於按照從價税形式計税。

19.B【解析】《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及集中採購機構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①有關政府採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②採購範圍、採購方式和採購程序的執行情況;③政府採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第60條規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置集中採購機構,不得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活動。採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益關係。

20.B【解析】選項B屬於愛崗敬業的基本要求。

二、多項選擇題

【解析】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凡是涉及款項和財務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解析】選項B,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解析】商業匯票需要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目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匯票未按規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兑。不需要提示承兑的票據有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

【解析】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義務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的投資者),以及在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

【解析】從來源上來看,預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國有資產收益、專項收入、其他收入等。選項D是按歸屬劃分的,預算收入按歸屬可劃分為中央預算收入、地方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

【解析】根據《會計法》第46條的規定,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解析】出票人簽章為絕對記載事項,欠缺記載的票據無效。選項A、B屬於相對記載事項,選瑣C屬於非法定記載事項。

【解析】銀行結算賬户的類別有:①基本存款賬户;②一般存款賬户;③專用存款賬户;④臨時存款賬户;⑤個人銀行結算賬户;⑥異地銀行結算賬户。

【解析】現行個人所得税共有11個應税項目:①工資、薪金所得;②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③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④勞務報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⑦利息、股息、紅利所得;⑧財產租賃所得;⑨財產轉讓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票、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⑩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⑪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税的其他所得。選項A,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4條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屬於免納個人所得税的項目。

【解析】《政府採購法》規定政府採購應當遵循四條原則: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解析】原始憑證應包括:原始憑證名稱;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填制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員的姓名;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經濟業務事項名稱;經濟業務事項的數量、單價和金額;經辦經濟業務事項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等。

【解析】票據當事人可分為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和交付時就已存在的當事人,是構成票據法律關係的必要主體,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並交付後,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係而享有一定權利、義務的當事人,包括承兑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解析】選項B應為不得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開户銀行核定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選項C應為不準用單位收入的現金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準公款私存;選項D,應為不得“白條抵庫”和設置“小金庫”。

【解析】增值税納税人是指税法規定負有繳納增值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單位租賃或者承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税人。

【解析】愛崗敬業的基本要求包括:①正確認識會計職業,樹立職業榮譽感;②熱愛會計工作,敬重會計職業;③安心工作,任勞任怨;④嚴肅認真,一絲不苟;④嚴肅認真,一絲不苟;⑤忠於職守,盡職盡責。

【解析】選項B,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解析】票據行為是指票據當事人以發生票據債務為目的的、以在票據上簽名或蓋章為權利與義務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兑和保證四種。

【解析】《企業所得税法》第30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加計扣除:①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②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税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税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税務登記證件:①開立銀行賬户;②申請減税、免税、退税;③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税款;④領購發票;⑤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⑥辦理停業、歇業;⑦其他有關税務事項。

【解析】會計職業道德規範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和強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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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判斷題

 1.√【解析】交接工作完成後,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交接會計資料存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脱責任,接替人員不對移交過來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法律上的責任。

2.×【解析】《會計法》第38條第2款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3.×【解析】一般存款賬户用於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户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4.×.【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第45條規定,税務機關征收税款,税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解析】小額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繳收入,經徵收計算於收繳收入的當日彙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户。非税收入中的現金繳款,比照本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户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產。

6.√【解析】根據《會計法》第44條的規定,對於隱匿或故意銷燬依法應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7.√【解析】背書按照目的不同分為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轉讓背書是以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為目的;非轉讓背書是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託收款背書和質押背書。無論何種目的,都應當記載背書事項並交付票據。

8.×【解析】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的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9.×【解析】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税。

10.×【解析】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兩種。

11.×【解析】對於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而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另外,正處於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12.√【解析】《票據法》第91條規定,支票限於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13.×【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23條規定,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税人,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經税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聘請上述機構或者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以上税務機關批准,可以按照税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税控裝置。

14.×【解析】代收代繳是指負有收繳税款的法定義務人,對納税人應納的税款進行代收代繳的方式。即由與納税人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在向納税人收取款項時,依照税收法規的規定收取税款,並向税務機關解繳。題中所述為代扣代繳。

15.×【解析】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着同樣的責任,兩者聯繫密切。

16.√【解析】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變造會計憑證是指用塗改、挖補等手段改變會計憑證真實內容的行為。

17.√【解析】票據當事人包括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和交付時就業已存在的當事人,是構成票據法律關係的必要主體;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並交付後,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係而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

18.×【解析】納税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税後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税税款或者從納税人以後的應繳納營業税税額中減除。

19.√【解析】決算是預算執行的總結。決算草案由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後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時間編制。

20.×【解析】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其調節的範圍遠比會計法律制度廣泛。

四、案例分析題

(一)

【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納税人在納税期內沒有應納税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税申報。納税人享受減税、免税待遇的,在減税、免税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税申報。《税收徵收管理法》第62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B【解析】《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規定,採取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3.A【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第32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因此,加收滯納金數額=200000×0.05%×5=500(元)。

【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第63條規定,對納税人的偷税行為,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B【解析】《税收徵收管理法》第45條規定,税務機關征收税款,税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税人欠繳的税款發生在納税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税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税收應當先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

(二)

1.C【解析】購進紡織設備取得增值税發票,可以抵扣。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税額。可抵扣的進項税額=20×17%+0.1×7%=3.407(萬元)。

【解析】向供銷公司購進棉紗線可抵扣的進項税額=1.5×15×17%=3.825(萬元)。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税額。可抵扣的進項税額=1.4×5×13%=0.91(萬元)。

3.A【解析】本月銷售貨物應確認的銷項税額=40×2.4×17%+50×5.85÷(1+17%)×17%=58.82(萬元)。

4.B【解析】本月應繳納的增值税=58.82-3.407-0.91-3.825=50.678(萬元)。

【解析】增值税的納税期限分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