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企業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措施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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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必要性

完善我國企業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措施論文

(一)企業經營目標是風險導向審計產生的原因

隨着國際貿易和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企業生產經營不但受到本國政治經濟環境的影響,還受到國際金融和政治環境的影響。而外部環境帶來的各種風險將導致企業生產經營的盈利能力、財務籌資能力以及償債能力等出現不確定性,如何管理和控制風險變得更為重要。內部審計的風險導向審計就是通過管理和控制風險,幫助企業在應對風險及激烈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內部審計組織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下,通過風險分析、風險評估來確定審計計劃和審計重點,並運用相關的審計方法進行企業風險管理,從而為企業管理者的決策、方針和計劃提供參考,讓企業能夠順利地在風險環境中發展壯大。

(二)內部審計自身發展的需要

傳統審計模式下,內部審計的審計信息傳遞不暢、效率低下,審計結論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強,而且傳統審計模式程序繁雜、工作量大,審計工作沒有側重點,不分主次,也導致最終審計結果不能更全面體現審計目的,只能對賬務處理與財務報表方面的相關信息提出審計意見。正是因為傳統審計模式當中存在諸多缺陷,難以達到內部審計的目的,不能滿足企業管理者的審計要求。當前,企業對風險管理越來越重視,內部審計部門要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就要實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幫助企業面對各種風險,提高盈利能力服務水平。

二、我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現狀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法律法規不健全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新形勢下的審計新方式,在審計理論各方面都有新的發展,從而對法律法規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我國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規、準則等還不夠完善。

1.我國還沒有一部法律法規對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給予認可,確定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審計中的重要地位,企業內部審計時,沒有法律、法規規定要在相關環節進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2.缺少相關操作標準和規範。因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法律法規方面缺少支持,導致在相關理論發展方面沒有形成統一的操作標準和準則規範,導致在審計計劃、測試、流程等環節沒有細化標準。

(二)內部審計部門缺少獨立性和權威性

我國企業現今普遍採用內部審計部門與企業內部各業務部門平行的機構設置,內部審計部門缺少獨立性和權威性,有的甚至需要向財務負責人報告工作。在這種組織形式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開展缺少最高管理機構的權力保證,導致機構的審計結論權威性受到了影響,在內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被企業各級管理層牽制和干擾,導致內部審計人員無法全面瞭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及管理架構中存在的問題和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

1.由於內部審計部門不能獨立於被審計單位,與各部門幾乎處於同等地位,內部審計部門不能站在管理者的高度,從全局出發去選擇審計方向和實施審計工作;內部審計部門不隸屬於最高管理層,其他各管理層或多或少會影響和干涉其工作,導致內部審計人員不能全面瞭解企業內部控制的缺陷和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

2.由於很多企業沒有設置獨立的內審機構,內部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設置在一起,審計人員與其他員工之間有着各種聯繫和利益關係。審計人員的工資和待遇都掌握在其他相關部門手中,使審計部門整體獨立性、權威性欠缺,審計人員主觀上易受到影響,審計監督的作用就不能得到全面發揮。

(三)內部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

隨着企業所面臨的經營環境日趨複雜,風險越來越大,審計人員要運用各種方法進行風險識別與控制活動,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不但要掌握先進的審計方法,會運用計算機審計技術,還要熟悉本企業實現生產經營領域的知識。目前我國的內部審計人員多數是財會專業或審計專業畢業,知識結構單一。這樣的內審人員對企業經營管理、業務技術等方面不夠了解,從而不能對企業進行全面的風險基礎審計。

三、完善我國企業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現階段,加快建立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促進內部審計充分發揮其風險管理的作用。企業要建立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內部審計機構,要在最高管理機構下設審計機構,直接進行審計工作。

(二)健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規章制度

在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方面,應把風險導向審計放到重要地位,並在法規中明確審計計劃、流程、方法等相關理論和操作標準,企業自身也要根據具體情況建立起適合本企業的控制風險的內部審計制度,在企業內部準則和規範的建立上,應與國際準則接軌,讓風險導向審計更有助於企業生產經營目標,提高盈利能力。

(三)創新內部審計理念,拓展審計職能和範圍

隨着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企業應創新內部審計理念,以制度導向內部審計,創建內部審計新模式,提高審計預警的時效性,拓展內部審計發展空間,保持與各職能部門良好的協作關係,讓其他部門認識到審計工作和公司經營互相促進的作用,正確對待內部審計工作。要全面拓展內部審計的職能和範圍,以提高公司價值為目標,在傳統內部審計職能的基礎上,把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並重,為管理者提供更多風險預防保證和諮詢服務。實現涵蓋企業經營管理各個方面和環節的全面審計,內部審計所關注的重點同時也應擴大到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風險上。

(四)改進內部審計技術和方法,優化人員知識結構

為了適應內部審計的新發展,快速發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創新內部審計的技術和方法則具有重要意義。審計人員應學習新的內部審計技術和方法,利用計算機、互聯網等網絡技術實現審計信息化,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充分利用風險評估、內控測試等方法完善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環節,提高審計質量。人員方面要改善內部審計人員的構成,改變審計人員知識結構,不但要精通財務、審計知識,還應熟悉企業各項經營管理;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培訓、繼續教育,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技術和方法,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和職業判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