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地質勘查單位會計監視現狀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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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監視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變化,地勘單位將接受國家財政撥款的日益減少和市場競爭愈演愈烈兩大挑戰,作為地勘基層單位如何做好當家理財、進步單位經濟效益顯得尤為重要。針對新時期會計監視現狀,本文嘗試性的提出一些監視方法。

淺析地質勘查單位會計監視現狀與方法

[關鍵詞] 地勘單位 會計監視 會計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地勘單位將逐步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濟實體過渡,市場的競爭已發展成為綜合實力和治理水平的競爭,因此建立和健全企業內部治理制度,強化會計監視是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宏觀財務政策在具體執行上的落實。會計監視意義重大,它可防範弄虛作假,真實地反映地勘單位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可保證會計資料的正確和完整,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可堵塞漏洞,防範浪費浪費,減少損公肥私和貪髒盜竊等違法現象的發生和國有資產的流失;從微觀上還可為國家的改革開放政策服務。

一、地勘單位會計監視現狀

在地勘單位日常的財務工作中,經濟上出現紕漏題目時,人們往往怪咎會計職員,這實際上是不公平的。現在的很多地勘單位都存在着監視不力的現象,違反財經紀律、財務制度的現象屢禁不止。會計監視不力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回納為以下幾點:(1)人們對會計監視必要性的熟悉比較模糊。儘管《會計法》有明確規定,但在新形勢下,究竟還要不要會計監視,還存在不少的模糊熟悉。有人提出:在兩權分離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環境中,會計職員只要盡力進步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就可以了。有的單位領導以為:現在是(經理)負責制,單位的一切經濟活動均由法人代表決策,即法人代表向國家(主管部分)負責,會計只要服從就是了。一部分會計職員則以為:會計職員的前途和利益同單位緊密相連,會計職員的地位低下,“胳膊擰不過大腿”,只能隨波逐流。這些錯誤熟悉在社會上頗有影響,這就使人們對會計監視不力的狀況見而不怪了。(2)現行的會計治理體制使會計監視缺乏組織保證,固然現代法規規定各級財政部分治理本地區會計工作。《會計法》第二章對會計監視的要求也十分明確。但會計職員的任免、晉級、升薪、獎金、分房權均在本單位領導手裏,由此以來,會計職員在監視領導的行為時,不得不先考慮個人的利益,監視也就失往了應有的力度。(3)部分會計職員缺乏應有的任職條件使會計監視的職能難以實施。一些財會職員對財經紀律、財務制度的觀念淡薄,貫徹不力,一些單位領導長期輕視會計工作,把會計看作是算賬的工具,在選用會計職員時,經常以“聽話”、“貼心”為標準;一些會計職員對自己的要求也不高,有時涉及個人利益竟忘記了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忘記了會計的監視職責。可見,造成會計監視不力的主要原因是熟悉題目、體制題目和素質題目的綜合反映。

二、實行有效會計監視的重點與方法

1.以經濟效益為監視重點。地勘單位實施會計監視,除了一般的監視內容外,其重點應放在對經濟效益的監視上來。這是由於:第一,經濟效益是一切經濟活動所追求的終極目標。如何以最小的投進和最佳的投進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是經濟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地勘單位實施的決策、監控治理及其運行機制都是圍繞進步經濟效益而進行的。因此,會計監視亦應以經濟效益為重點。第二,會計監視是否有力和有效,只能通過經濟效益的變化來證實 會計監視有力和有效,地勘單位的經濟效益就必然能夠進步;反之,單位的經濟效益就必然低下。可以説經濟效益的變化是檢驗會計監視是否有力有效的晴雨表。第三,會計主體規定了會計監視的內涵。改革後的會計準則中,其會計主體假設是企業,而原來的規定中會計機構和會計職員則偏重於代表國家。會計主體既然是企業,那麼會計監視的重點顯然是本單位。

2.有效的會計監視方法。(1)加強《會計法》的宣傳,從組織上支持和保障會計職員依法行使職權。 根據《會計法》第四條第一款“單位領導人領導會計機構、會計職員和其他職員執行本法”的規定,各級財政部分和企業上級機關應在廠長(經理)中開展《會計法》的宣傳和貫徹,像普及《公司法》、《勞動法》那樣普及《會計法》的宣傳和學習。對於違反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弄虛作假、瞞上欺下的企業,首先要追究其領導的責任,使企業領導能真正熟悉到會計監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遵守、維護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2)要進步會計職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有效地擔負起會計監視的職責。會計職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視是一種法律責任,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會計職員一方面應在企業法人代表的直接領導下,按照企業決策方案的要求組織財務收支,確保經營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應該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行使監視的職能。因此,進步會計職員自身的素質是實施會計監視的重要條件。(3)加強會計工作的.組織治理,效仿現代企業制度,儘快完善會計治理體制。對尚未完成轉制的地勘單位,其財務主管應由上級主管部分直接任免,向上一級領導機關負責。聘任的會計職員必須具備《會計上崗證》,並根據企業規模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其會計報表必須經過指定的權威機構的審計鑑證;同時,企業內部應該設專門的審計,並且獨立於財務部分之外,直接受隊長(經理)的領導。各級財政部分要定期對《會計證》進行檢查,對嚴重違反《會計法》的財會職員註銷其《會計證》,取銷其任職資格。對會計無證上崗的企業予以處分。(4)要加強社會監視,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税務機關的監視職能。會計監視是經濟監視的基礎,企業是否按法紀來從事經濟活動,除加強企業內部的監視外,還要通過強化外部監視來完成。《會計法》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賦予了包括審計、財政、税務在內的各部分監視指導會計工作的責任,加強外部監視有利於從全局出發組織經濟活動,有利於微觀經濟效益與宏觀經濟效益的同一。為此,審計、財政、税務機關要加大對企業的監視力度,一旦發現有故意違反行為要從重辦處。外部監視的健全和發展是對企業內部監視的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