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全設計的若干問題淺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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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國民經濟和公路交通建設的快速發展,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交通安全越來越受到重視。以下是“公路交通安全設計的若干問題淺析論文”,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公路交通安全設計的若干問題淺析論文

一、公路交通工程設計中的“安全意識”的設計要求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應堅持“安全、環保、舒適、和諧”的設計理念,體現“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安全至上”的指導思想。因此,在大力發展交通事業的同時,必須將“安全意識”引入公路的設計中,通過完善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來有效地控制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和經濟損失。

合理、優質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可以提供清晰醒目的行車方向,提供足夠的視距及其他信息,能夠符合駕駛人員普遍期望的設計效果。這就要求在進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時具有“安全意識”設計理念,除滿足其重要的特殊的需求外,各類設施儘量做到全路統一,還要具有抵抗外界環境的能力和比較容易地引起駕駛人員的注意,特別是提供的各類視線誘導信息,要簡明、易懂,要允許駕駛人員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公路安全、環保、舒適的功能。

二、安全設施“安全意識”的設計原則

1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應從最大限度地發揮公路安全、環保、舒適、和諧的優點出發,充分提高行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在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的.同時,結合路網與公路條件、交通條件、環境條件進行總體設計,交通安全設施之間、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之間和其它設施之間應互相協調、配合使用。

3安全設施系統中各部分之間要緊密配合,互相協調,標誌、標線相互配合使用,充分發揮其局部優勢,最終達到整體最優的目的。

4儘量採用綠色產品,滿足沿線環境景觀要求。

在滿足上述原則的前提下,按照相應的規範,確定合理的佈設原則,以指導交通安全設施的佈設。

三、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設計

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交通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一般採用一次設計、分期實施的原則進行,這樣,交通工程及沿線就有大量的預留件、預埋件與道路橋樑主體工程同步實施,這就不可避免地對主體工程設計提出協調設計的要求,因此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設計關係密切,影響較大。交通安全設施中的護欄、交通標誌、防眩設施、等設施與主體工程設計均有不同程度的關係。

1護欄

護欄的設置是一是為了防止失控車輛越過中央分隔帶或在路側比較危險的路段衝出路基,不致發生二次事故;二通過自體變形或車輛怕搞來吸收碰撞能量,從而改變車輛行駛方向、阻止車輛越出路外或進入對向車道、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乘員的傷害以及誘導視線,美化道路。

護欄按其在公路中的縱向設置位置,可分為路基護欄和橋樑護欄;按其在公路中的橫向設置位置,可分為路側護欄和中央分隔帶護欄;根據碰撞後的變形程度,可分為剛性護欄、半剛性護欄和柔性護欄。

在綜合分析公路線行、設計速度、運行速度、交通量和車輛構成等因素的基礎上,路基護欄需要採取的護欄碰撞能量介於70KJ—520KJ之間,低於或者高於次碰撞能量的應進行特殊設計。護欄根據公路等級和護欄類型不同其最小長度設置也不同,如: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路側的波形樑護欄最小設置長度一般為70米, 不必要路段可以不設,它與主體工程的關係與其所處的路段有關。

鋼筋混凝土橋樑護欄根據不同的防撞等級和橋樑的容許變形量來劃分橋樑的護欄載荷量,例如:在防撞等級為B級,當容許變形量0米時,碰撞載荷為95KN;當容許變形量0.3-0.6米時,碰撞力為75-60KN,特大、大、中橋護欄一般由主體工程設計單位設計,交通工程設計單位負責護欄過渡段設計。

2交通標誌

交通標誌是用文字或符號傳遞引導、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設施,又稱道路標誌、道路交通標誌。設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標誌是實施交通管理,保證道路交通安全、順暢的重要措施。

交通標誌又是主體工程的輔助設施,其視覺效果、板大小基本上由主體工程決定。交通標誌對主體的影響,體現在其混凝土基礎(或樁基礎)對主體工程路基及構造物的影響上。

(1)路側標誌

在路側設置標誌時,標誌基礎落在土方區時,應注意標誌基礎位置與路側照明燈杆、路側水溝、各種水、雨污、電力、通信等管線的協調;標誌基礎落在石方路基時,在路基施工成型前,應預留標誌基礎位置,避免二次開挖石方;當標誌基礎落在構造物上時,尤其是長、大、高的橋樑,交通標誌的設施會嚴重影響結構的受力,標誌基礎採用鑽孔樁則例外。因此,在結構計算過程中應考慮交通標誌的影響,為交通標誌預留基礎位置,避免出現再次破壞路面二次施工的情況,因為這種處理既浪費,又不美觀。

(2)附着式標誌

附着式標誌係指附着於上跨橋樑等構造物上的靜態交通標誌,為使標誌不使用膨脹螺栓,必須在中跨橋結構中預留必要的連接結構。

門架式標誌可分成跨全路和跨半幅路兩種。對前者可按一般路側標誌處理;對後者則有一側基礎落在中央分隔帶,此時必須針對該基礎對原有中分帶排水系統和各種重要管道、線路設施的影響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3)標誌版面

交通標誌的漢字、數字、字母高度應該符合該等級道路最大可能的行車速度、最危險路況下駕駛員清晰視認的要求;警告、禁令、指示標誌尺寸大小的選擇和安裝位置應重點考慮在該路段最危險、最易發生事故處車輛所對應的速度和視點;

在幹路與支路相交的交叉路口,應配合交通標線設置幹路先行標誌、停車讓行標誌、減速讓行標誌;組合標誌的版面內容和組合數量應滿足迅速全部辨識的要求;指路標誌的設置在城市外圍以方向和道路為主.城市內部以地名、街道、功能為主。標誌的各支撐方式如單柱、懸臂、門架的選擇應該滿足駕駛員視認和道路淨空的要求;

3防眩設施

防眩設施設置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夜間行車不受對向車輛前照燈眩目的影響,改善公路夜間的行車安全條件,增大駕駛員的視距,消除駕駛員夜間行車的緊張感覺,降低交通事故率,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及社會效益。目前常用的防眩辦法有植樹防眩和設置防眩板防眩兩種。

(1)防眩板防眩

防眩板防眩通過防眩板的高度和寬度部分阻擋對向車燈的光速,起到夜間阻隔防眩的作用。防眩板用簡單結構支撐並安裝於中間分隔帶護欄上,因此對主體設計影響不大,但是對預防安全隱患卻有重要作用。

在防眩板的設計中,應注意防眩板的遮光角、板寬、設置間距和高度的設計,特別是遮光角和高度。同時,在防眩板設計中應使防眩板的顏色和形式富於變化,克服單調感,當然還要注意與周圍景觀環境相協調,從而給駕駛員提供多樣化的動態景觀,達到提高行車質量的目的。

(2)植樹防眩

植樹防眩就是在中央分隔帶上種植防眩樹來達到防眩的目的,但是在中央分隔帶上栽植常青防眩樹,對主體設計的中分帶排水,防水系統的影響較大。

防眩樹主要以常綠灌木類為主,防眩樹的高度一般宜在1.2m~1.5m之間,且將不同樹種穿插種植,使之富於變化、錯落有致,或用些花卉加以點綴,可克服駕駛人員因單調乏味而產生的疲倦,保障交通安全。

4標線

道路交通標線是由標劃於路面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構成的交通安全設施,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它將道路的種種固定基礎情報傳達給車輛和行人,從而消除司機的盲目性,使車輛各行其道,完善交通流的組織,對行車安全極為有利。

隨着公路管理的不斷加強,具有光效應的公路輪廓標、分流合流誘導標、指示和警告性線形誘導標、突起路標、其顏色、間距的正確設計,能夠使駕駛員及時瞭解道路線形的變化,能夠有效地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四、結束語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是公路最基本、最必要的安全防護系統,它不僅關係到公路運營期間的交通暢通與行車安全,而且對充分發揮是發揮道路經濟效益,保障行駛安全的功能都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