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檔案館館藏檔案數字化鑑定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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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性檔案館館藏檔案數字化鑑定探討
【正文】
  近年來,隨着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一些檔案館開始實施數字檔案館計劃,或開始對部分館藏檔案進行數字化處理,以便為今後實現檔案全文信息網絡化查閲作準備,但館藏數量較大的單位很快都遇到了一個棘手問題:挑選什麼檔案進行數字化?在確定將某一全宗檔案進行數字化時,又面臨是否將所有檔案部進行數字化的難題?在對館藏檔案進行數字化時,面對着龐雜紛繁甚至“魚龍混雜”的檔案,大家不約而同地感覺到面臨一個新的課題:檔案在進行數字化前的鑑定。當今之際,檔案數字化,雖同高科技、高投入相伴隨,但一旦形成共識,擺上日程,其經費和設備等問題似不難解決,然數字化鑑定,卻不那麼容易,它政策性強,又是勞動和知識密集型工作,至今尚缺乏明確的指導理念,弄得不好即成為數字化的“瓶頸”,拖了檔案數字化進程的後腿。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檔案數字化鑑定能否順利開展,關係到檔案數字化的進程,並最終影響檔案信息社會化的實現。現筆者根據近來對此問題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一些管見,與檔案界同行探討。
      一、數字化鑑定的目的
  館藏檔案數字化,是近年來隨着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檔案界為實現檔案數字化管理和建立數字檔案館而提出,主要在館藏檔案數量具有一定規模,其檔案利用具有較大發展空間,物質基礎和技術條件又較好的省、市一級國家綜合檔案館,以及一些發達地區區、縣一級檔案館進行。這是一部分國家綜合性檔案館順應社會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在實行檔案資源信息化過程中採取的一項有力措施,其意義十分深遠,它不僅能使通過計算機終端查閲檔案全文成為現實,也將使檔案館在不久的將來通過現代計算機網絡向不同層次的和利用者提供遠程檔案信息查閲服務成為可能,由此根本性地改變傳統的檔案查閲方式,為檔案信息資源廣泛方便地為社會所用開闢一個十分廣闊的空間。由於數字化檔案從實體檔案經過數字化處理到能夠以數字方式提供利用,特別是遠程利用,其中包含較高的製作和運營成本,因此要求提供利用的數字化檔案具有相當的“質量”,也就是説被提供的數字化檔案不能停留在原始和粗框狀態。為了解決提供利用的數字化檔案的“質量”問題,檔案在進行數字化之前需要進行鑑定的問題很自然地被提上議事日程。與此同時,公開和通過網絡遠程提供利用的數字化檔案,要求其內容必須是適合向社會公開的,因此在檔案進行數字化前進行劃控鑑定也是必然之題(已經經過開放鑑定的例外)。一般來説,國家綜合檔案館館藏檔案的基礎狀況,包括每個全宗內檔案構成的合理程度,每個案卷的組合質量,參差不齊,有一部分檔案組卷質量很高,十分精練簡潔,卷內每份文件都具有實質性內容,很説明問題,如果從中剔除任何一份文件,都會感到整個案卷會產生缺陷,對於具有這樣質量的檔案,除了是否適合向社會開放的'因素需要考慮外,顯然對其進行數字化是無需再進行鑑定的,但實際上在館藏檔案中能夠達到這種標準的檔案很少,特別是上個世紀70年代以前形成的檔案,由於歷史的原因,這些檔案的基礎狀況多數很不理想,常常是“魚龍混雜”,有價值的文件和毫無價值的文件夾雜在一起,對於這樣的檔案進行數字化,必須在事前進行鑑定,通過鑑定,剔除那些無關緊要或毫無價值的文件,留下反映歷史過程本質的材料,從而使數字化的檔案是“貨真價實”,真正具有參考和研究價值,能夠派用處的檔案,
  從數字化檔案主要着眼於提供“精品”檔案的要求出發,檔案在數字化之前進行的鑑定有別於傳統的檔案價值鑑定。也不是單純為了解決開放而進行的開放與否的劃控鑑定,它是一種綜合性鑑定,既包含對開放鑑定做拾遺補缺的工作,更承擔着“去粗取精”、存真留實的責任,其目的就是通過鑑定,提供組合精練、內容充實、沒有“水分”的原始檔案進行數字化,從而保證了對檔案進行數字化處理的高投入能夠得到高效率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