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我國綠色會計核算制度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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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我國綠色會計核算制度的實施1

摘要:從20世紀70年代起,為保護生態環境而研究生態環境的成本價值,提供生態變化會計信息的綠色會計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國實施綠色會計核算的必要性以及實施綠色會計的具體措施。關鍵詞:綠色會計

淺析我國綠色會計核算制度的實施2

摘要:從20世紀70年代起,為保護生態環境而研究生態環境的成本價值,提供生態變化會計信息的綠色會計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國實施綠色會計核算的必要性以及實施綠色會計的具體措施。

淺析我國綠色會計核算制度的實施

關鍵詞:綠色會計核算制度資源綠色費用

一、綠色會計核算對象及其內容

綠色會計主要核算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環境保護收益、損失以協調企業與環境的共同發展。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自然資源損耗。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自然資源帶來的損失,包括兩部分,其一是環境污染損失:由於資源消耗過量、意外事故、排放廢物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損失,如開採礦山造成對田地、森林等污染而引起的賠款,復墾消費等,損失大小可按復原成本或機會成本法核算,如果有賠償或罰款,可按歷史成本計;其二是自然資源消耗,主要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自然資源,其估價方法可以採用折耗法,類似於累計折舊計提。

(2)環保支出。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時對環保及改善所付出的代價,具體包括:①企業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和恢復環境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如污染現場清理或恢復支出;礦井填埋及礦山佔用地支出;污染限期治理而使企業關閉停產損失;目前計提的預計將要發生的污染清理等。②企業不能直接負擔的須由國家承擔的環保費用,如企業向國家交納的排污費,造育林費等。③企業為環保而設置的環境機構發生的各項費用。④企業造成環境污染須向有關部門支付的罰金,如企業污染事故罰款,對他人污染造成人身或經濟賠償。⑤降低和改善環境污染的研究開發及利於環保的設施支出,如實用新型替代能源支出,購環保設備,研究減少污染的新產品,新技術研究開發費。

(3)改善環境資源所得收益,反映企業對資源和開發利用中以及環保治理中直接間接所得收益,具體包括:①企業利用“三廢”生產的產品及對這些產品減免税所得收益。②國家對環保業績顯著的企業給予的獎金。③其他單位或個人繳來的環境污染賠償和罰金。④實施環保帶來的“無形”收益,包括良好的信譽和社會效益等。

二、我國實施綠色會計核算的必要性

長期以來,傳統會計理論只從人類經濟活動的角度反映和監督企業資本及其運動,不涉及由環境引發的經濟問題。綠色會計則從人類的`全部活動過程和整個生態環境資源出發,圍繞着應如何補償自然資源的耗費這一主題,將資源和環境問題納人會計的範疇中,作為會計體系的一個新興分支,解決了傳統會計所不能解決的社會生態環境問題,對傳統會計既有繼承,也有創新。

(1)實施綠色會計核算是改變我國環境不斷惡化現狀的客觀要求。根據國家環保總局公佈的情況看,近年來我國大批森林草地遭到破壞,水土流失,生態環境失去平衡。黃河面臨污染和斷流的兩重壓力;監測的66.7%的河段為四類水質;1000萬公頃土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國目前90%的草地已經或正在退化。據有關部門測算,我國每年因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達360億元,生態破壞損失為500億元,從根本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導致這種狀況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至關重要而往往被忽視的問題是,沒有從社會再生產的角度來考慮環境問題。建立環境會計能夠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資源,維護生態環境。

(2)實施綠色會計核算是實施“綠色GDP”核算的微觀基礎。綠色GDP是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向的,但我國在計算GDP時,由於採用的是傳統GDP統計核算方法和國民經濟體系,沒有考慮環境損失,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我國宏觀經濟政策中的一些失誤。基於此,中發辦(1992)第7號文件明確要求,要把自然資源和環境納入國民經濟活動的核算體系,使市場價格反映經濟活動造成的環境代價。這表明把自然資源的損耗反映在GDP之中勢在必行。綠色會計的建立和運用,無疑為計算綠色GDP奠定堅實的微觀基礎。

(3)實施綠色會計核算是正確核算企業經營成果,準確地分析企業對財務風險,全面考核經營管理者業績的雷要。在損益表中,計算經營成果時,只有將企業對環境影響的耗費作為收人的減項反映,才能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只有在負債總額中加上企業因對環境造成危害而形成的環保負債額,才能得出真實可靠的資產負債率,準確分析企業的財務風險;綠色會計揭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信息,可從社會的角度而不是僅僅從企業的角度來全面考核經營管理者的業績。

三、我國綠色會計核算制度的實施

我國實施綠色會計核算制度,核心內容包括綠色會計要素的確認、綠色會計的計量以及綠色會計的信息披露三個方面:

(一)綠色會計要素的確認

(1)綠色資產的確認。綠色資產是指特定的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事項中取得或加以控制,能以貨幣計量,可能帶來未來效用的環境資源。環境資源作為綠色資產加以確定的標準為:一是環境資源未來效用的可能性;二是環境資源計量的可靠性;三是環境資源的地域性。綠色會計只對會計主體內的環境資源形成的綠色資產進行確認。

(2)綠色費用的確認。它是指某一主體在其持續發展過程中,因進行經濟活動或其他活動,而付出或耗用綠色資產的轉化形式。綠色費用的確認標準為:一是未來效用的不可能性。如果一項支出不產生未來效用,或者未來效用不符合確認綠色資產的標準,那麼,該項支出應確認為綠色費用;二是計量的可靠性。綠色費用計價是指以貨幣衡量各項綠色費用的發生額。

(3)綠色效益的確認。綠色效益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綠色資產給人類帶來的已經實現或即將實現的,能夠用貨幣計量的效用。綠色效益可劃分為直接綠色效益和間接綠色效益。直接綠色效益是指對環境開發費用,取得有形資源產品時獲得的綠色效益,如:合理採伐森林獲得的木材產品。間接綠色效益是指對環境開發利用,取得無形環境效用時而獲得的綠色效益,如:保護野生動物羣帶來的效益。

綠色效益的確認標準為:一是綠色效益的現實性。人類無意識地向自然界索取或環境自發地提供給人類一定的環境效用。二是綠色效益的成本計量性。

(二)綠色會計的計量

綠色會計的計量主要是將綠色會計的各要素按照一定方法折算為貨幣。並根據環境資源的效用性、稀缺性、替代性、非交易性等特點,體現了環境資源價值,決定了環境資源的價格,稀缺性決定了環境資源計量要引入邊際理論,非交易性決定了環境資源計量必須借鑑數學有關方法。綠色會計的計量是以勞動價值理論和邊際效用理論為基礎,配合有關數學模型進行的。

(三)綠色會計的信息披露

綠色會計報表應在傳統會計報表的基礎上,增添有關綠色會計的核算資料,再輔之以報表附註、文字説明等,揭示企業基本的綠色會計信息。如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方最後應增列“自然資產”、“自然資產損耗”科目,負債方應增列“應付環保費”科目,所有者權益下面增列“自然資本”科目等,在損益表中應增列“環境收入”、“環境治理費”、“環境損害費”,以及“環境利潤”。

此外,在報表附註、財務狀況説明書中還應客觀揭示企業生產活動所消耗的資源成本、環境成本、生態成本以及所造成的社會責任成本、罰款等情況。同時,還應反映企業採取環保措施所發生的支出和收益情況及其對未來環境的影響、企業治理環境的長遠目標及行動等。這樣,使企業的會計報表不僅能反映企業的財務信息,而且能更充分地反映綠色會計信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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