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文本中歸化與異化的個案批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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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翻譯是跨文化的交流活動,由於譯者對文本中文化因素的處理態度不同,從而產生了歸化和異化兩種翻譯策略。本文選取《德伯家的苔絲》中的一段原文,從譯者的主體意識及文化立場出發,具體比較分析張谷若、孫法理和孫致禮的譯文,對歸化、異化在文學翻譯中的尺度掌握問題進行探討。

文學文本中歸化與異化的個案批評論文

關鍵詞 主體意識 文化立場 歸化異化 《德伯家的苔絲》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其內容和形式是無法分離的。內容決定形式,而形式又往往在表現內容方面起着決定性作用,因此一個嚴謹的譯者不僅會移植原作的內容,還要善於保存其原有的形式,力求內容和形式融為一體。這種文化之間的轉換常使譯者面臨着如何處理文本中文化因素的問題———由此,翻譯界產生了“歸化法”和“異化法”,且不同程度的歸化和異化在譯文中所產生的效果不同。本文從譯者的主體意識及其文化立場出發,分析譯作,探討歸化與異化在文學翻譯中的尺度掌握問題。

一、研究背景

語言與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沒有語言,文化就不可能存在,同樣,不反映文化,語言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而翻譯是語言的媒介,更是文化的媒介,它在不同的語言、文化交流中起着“橋樑作用”(許鈞,2003:285)。因而,翻譯就涉及兩種不同語言中承載的兩種不同文化之間的轉換。這種文化之間的轉換根據譯者所選擇的文化立場為基本點至少可劃分為以下三種:一是站在出發語文化的立場上;二是站在目的語文化的立場上;三是站在溝通出發語文化與目的語文化的立場上。

不同的譯者出於不同的動機和目的,會有不同的選擇,其結果是站在第一種文化立場上的譯者往往使用異化策略,即努力把原文的形式價值與精神風韻都“原汁原味”地傳達給目的語讀者;採用第二種文化立場的譯者多使用歸化策略,即以純粹的母語處理原作中獨特的語言表達形式;

而執有第三種文化立場的譯者則極力避免極端化的異化和歸化,試圖以交流與溝通為翻譯的根本宗旨,尋求一套有利於文化溝通的翻譯方法與原則(許鈞,2003)。

二、研究對象

英文小説Tess of the D′Urbervilles(1891)是現實主義小説家哈代的創作,目前國內影響較大的三個漢譯本分別是張谷若1984年的譯本、孫法理1994年的譯本和孫致禮2000年的譯本。由於這三位譯者對異域語言與文化的態度與理解不同,對本土文化價值的認識與立場不同,決定了他們對翻譯策略的選擇也各不相同,因而造成了譯文中歸化與異化的程度不同,使同一篇原文給譯本讀者帶來不同的感受。

張谷若最大的特點就是用“地道的譯文”寫出“地道的原文”(孫迎春,2004)。此翻譯原則的最終實現目標是要看譯作能否最佳近似於原作,同時,張谷若能在讀者可接受的範圍內採用適當的異化給人以新鮮感。不過,有時歸化痕跡過重,違背了作者意圖;而孫法理採用異化為主,當往來於雙語、雙文化之間的時候,在文化、審美、事理、特別是語言方面,以儘量模仿、保留原作的各種質素為準繩;不過一旦異化的策略妨礙了譯文的信與達,便採取靈活態度,轉而採用歸化法(孫迎春,2004:207)。但是,孫法理決定的應該歸化或異化的地方,有時譯出的效果並不如他所想的那樣圓滿,並非能完全適應譯本讀者的接受能力;孫致禮對歸化、異化的認識全面,對兩種策略把握的尺度在三者中居上。他在兩種語言、兩種文化之間,力圖實現完滿的交流,不刻意偏向歸化或異化哪一方,但是儘量傳達原作的異域文化特色和異語語言形式,使譯文既通順耐讀,又忠實信達(孫致禮,2001)。

三、文學文本中歸化與異化的個案批評

下面,我們將通過Tess of the D′Urbervilles中的一段譯文,從譯者的主體意識及其文化立場出發進行分析,探討歸化、異化在文學翻譯中的尺度掌握問題。原文選自書中第十四章,具體如下:Yet the dignity of the girl,the strange tenderness in hervoice,combined to affect his noble impulses一or rather thosethat he had left in him after ten years of endeavor to grafttechnical belief on actual skepticism.

張谷若譯文:但是他再一看那女孩子那種大方的態度,一聽她那種異樣柔和的語氣,他的良心(或者不如説,他這十年以來,雖然從事傳教,硬要叫懷疑的人信仰規定好了的上帝,卻還沒昧盡了良心)不覺發現……孫法理譯文:然而姑娘那莊重的神態和她口氣裏那特別的温情卻刺激了他更為高尚的衝動———更確切地説,在他作了十年努力想在懷疑主義之上嫁接機械的信仰之後所殘餘的那一點高尚的衝動。

孫致禮譯文:但是,姑娘的莊重態度,連同那異常柔和的語氣,打動了他那比較高尚的情感,確切地説,這十年來,他實際上對宗教抱着懷疑的態度,但在具體問題上又要信守教規,因而還保留了一點比較高尚的情感。

此句前半部分中,對於“affect”一詞,張谷若譯在句末為“發現”,與前面的“良心”相對,很適宜;孫法理直接譯為“刺激”,加上後文,就成了“刺激……衝動”,越發不符合漢語習慣,“洋味”過重,成了病句;孫致禮譯為“打動”,“打動……情感”,漢語裏不常見,但有相似的詞“撥動心絃”,因此使譯文很耐讀。而“noble impulses”一詞,張谷若歸化譯為“良心”,非常地道,在讀者腦海裏產生的形象與出發語讀者一致;而孫法理異化譯為“高尚的衝動”,創造出不符合漢語言的詞組,形容詞後加了一個形容詞,令人匪夷所思;孫致禮委婉表達為“高尚的情感”,不偏不倚,均衡掌握了歸化和異化的.度,使人讀了知道是外國牧師心中的“高尚的情感”,而不是中國高僧所講的“良心”,比張谷若的譯文更勝一籌。

而句子的後半部分,張谷若和孫致禮都做了歸化處理,使譯文通順易懂;孫法理採用異化為主,句子晦澀難懂。從標點上看,在原文中有一處破折號,用於解釋説明,進一步表明是什麼樣的“noble impulses”,對此,三位譯者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張谷若的譯文歸化最徹底,將破折號轉換成括號;孫法理保留不動;而孫致禮比較折中,只是用逗號代替了。這與他們對前後文的處理有關。由於張谷若將“affect”譯成“發現”,中國人常説“良心發現”,因此只能將“發現”放到句末,如此一來,若將括號中的譯文還原為破折號引出,落點就要從“卻還沒昧盡了良心”變為“良心卻還沒昧盡”,或將“發現”提前,將前文改為“他不覺發現了良心”,這樣才更符合此處破折號前後的對應關係(名詞解釋為名詞,動詞對應為動詞),因此譯者乾脆放棄破折號,改用括號,這種轉換與他翻譯的宗旨(用地道的譯文寫出地道的原文)是一致的,但是感覺有點過了;孫法理此處一味求異,保留了破折號,因此最後只能將落點落到“高尚的情感”上,結果使句子頭重腳輕,並且在處理“after ten years of endeavor to grafttechnical belief on actual skepticism”時,非常生硬,將“graft”一詞譯為“嫁接”,整句讀起來更加令人費解;而孫致禮改用逗號,避免了譯文的過於歸化,並且在句中添加了連詞(“但”、“又”和“因而”),將原文中長長的修飾成分切分為符合漢語習慣的短句,清楚明白(張谷若的譯文中也適當添加了“雖然”和“卻”)。

跳出譯文,我們發現:歸化和異化這兩種翻譯策略的使用程度要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在忠實於原文的基礎上,靈活運用。

四、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清楚地看到歸化和異化兩者各有千秋,就文學翻譯而言,若一律採用歸化法,就會明顯減弱原作的藝術表現力;並且,基於促進雙方交流的目的,翻譯也應該採用異化的策略,保留出發語的文化特色。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掌握好歸化和異化在譯文中地運用尺度———這取決於譯者的主體意識,取決於譯者對兩種語言與文化的理解。想要創造出既保存原汁原味,又容易被讀者接受的優秀譯文,我們就必須在翻譯實踐中不斷加深對兩種語言的理解,以及對兩種文化的認識———瞭解得越透徹,譯文就越可以使讀者既能領略到異國文化,又不會感到文字上的“異樣”,並能從最大程度上領略到原文的風格。